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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环保督察组进驻在即 湖南将接受全面“体检”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黄亮斌 刘婕丝 编辑:陈佳婕 2017-04-21 09:55:47
时刻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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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7日,省环保督察组督察益阳市情况反馈会现场。曹娴 摄

省环监局陪同环保部应急中心督察组在南方水泥检查脱销设施运行情况。 黄昌华 摄

石门县刑拘以居住名义租用老宅,涉嫌非法生产利用渗坑排放有毒化学物质的污染环境团伙12人。图为执法人员头戴防毒面具在案发现场勘查取样,渗坑内的黑色废液呈强酸性。 (石门县环保局供图)

湘潭市环境监测站工作人员在高空平台上开展监测工作。 谭旭 摄

警方查获岳阳天顺、大洋两家化工企业非法转运危险固体废物一案。图为该案犯罪嫌疑人在长沙县指认弃置危废品地点。 (宁乡县公安局供图)

  黄亮斌 刘婕丝

  4月17日上午,省政府召开工作会议,分析全省一季度经济运行形势,部署下阶段经济工作。会上强调,要把环境治理作为落实五大发展理念特别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工程,凝心聚力、攻坚克难,坚决打好环境治理攻坚战役。

  当日下午,全省迎接中央环保督察工作会议部署要求,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对待,细化方案,狠抓落实,统筹协调,密切配合。

  会议结束已是当天的下班时间,省环保厅全体干部职工仍然齐聚机关三楼会议室,等候省环保厅厅长王一鸥传达省委、省政府关于迎接中央环保督察的最新部署。

  这一天,距离中央环保督察组正式入湘不到10天。

  从2016年1月4日第一支中央环保督察组进驻河北省石家庄算起,中央环保督察组已经走过16个省、直辖市、自治区,问责6000余人。

  面对这场“环保风暴”,我省准备好了吗?

  积极部署,落实责任,全面配合做好环保督察

  开展环境保护督察是党中央、国务院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抓手,是强化环境保护工作的重大制度安排,督促地方党委和政府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的有力措施。

  2016年1月4日,被称为“环保钦差”的中央环保督察组正式亮相,首站选择河北进行督察。在河北试点之后,中央环保督察组分两批、对16个省、直辖市、自治区进行了环保督察。

  今年,中央环保督察组将对剩下的15个省、直辖市、自治区进行环保督察全覆盖,湖南,就是其中之一。

  借中央环保督察“东风”,切实提升生态环保工作水平。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积极对接准备,迅速安排部署。

  “积极配合中央环保督察相关工作,把中央环保督察作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的一次全面检验和考核。” 3月20日,省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部署环保督察工作。

  3月底召开的省环保督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强调,当前,积极准备配合好中央环保督察工作是头等大事,要认清这次督察的几个不同:一是督察的对象不同;二是督察的方式不同;三是督察的结果运用不同;四是追责的严厉程度不同。

  4月13日,省环保厅下发配合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的工作方案,成立省环保厅配合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协调联络领导小组,设立7个专项工作组,做好中央环保督察组在湘期间的联络保障工作,负责与省协调联络组进行衔接、沟通,负责办理省协调联络组交办的具体工作任务。

  为深入了解、掌握各地切实存在的环境问题,4月中旬,省政府领导率领6支督查组,分赴岳阳、长沙、株洲、湘潭等8个市州开展环保督查。督查过程中,省领导强调,要坚持问题导向,立即全面查摆、全面整改,把该整治的问题整治好,该解决的问题解决掉,特别是对一些社会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动真碰硬地抓几个负面典型。

  以配合中央环保督察为契机,各市州陆续行动起来,坚持问题导向抓整改,开拓环保工作新局面。如湘潭市从今年1月起就开始为环保督察工作忙碌起来,召开了动员会,成立了专门的领导小组,要求全市上下细化分工,压实责任;长沙市在年初即启动了为期3个月的环境保护“春雷行动”,11次集中执法毫不留情地曝光了一批典型环境违法案件;永州市环保部门前往各县市区督办环境信访案件落实情况,要求切实解决好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压实各方责任,确保整改到位等。

  提前行动,省级环保督察试点益阳,拧紧各级“责任发条”

  近日,省环保督察组对益阳市环保督察进行意见反馈,向益阳市移交整改问题84个,移交办理重点案件5个;已落实追责35人,建议追责32人,其中县处级干部7人。

  2016年7月,当第一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对8省区开展环保督察时,我省省一级层面的环保督察也被提上了日程。7月8日,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湖南省环境保护督察方案(试行)》。

  此后,省委、省政府对开展省级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多次进行研究部署。2016年11月,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成立,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陈向群任组长。

  当年12月,我省首次以省委、省政府的名义开展的环保督察在益阳市启动,为期一个月。

  “解决好发展‘指挥棒’的问题,进一步落实环保责任,加快推进环境质量改善。”在益阳环保督察的动员会上,省环保督察组组长陈克鑫如是说。

  向污染“亮剑”,拿责任“开刀”,益阳环保督察被寄予厚望。

  督察组进驻后,听取了益阳市、县级党委、政府环保工作汇报,调阅各类资料档案2400多份,与有关领导干部开展个别谈话43人,走访市直部门17家,检查各类企事业单位230多家,受理并办结信访举报249件。可以说,让“关键少数”真切感受到了环保督察的力度。

  督察推动解决了当地一大批环境问题。益阳市正式封存停运市一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中石化油库码头,大面积拆除柘溪水库和洞庭湖区网箱、围网,关停城市三区实心黏土制砖厂101家,责令停产整治环境违法企业130家,移送环境污染刑事、行政案件16起,刑事、行政拘留18人。

  3月20日,省政府第9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益阳市环境保护督察报告》;4月7日,省环保督察组向益阳市反馈经省委、省政府批准的督察意见。督察发现益阳市环保工作存在的六大突出问题:部分县市区党委、政府对环境保护的认识不到位;环境质量形势仍然严峻,局部环境质量有所下降;从根本和源头上加强污染防治的措施和力度不够;环境安全隐患仍然比较突出;自然生态保护力度不够,破坏问题比较突出;环境监管能力薄弱,不能适应环保工作实际需要。

  与“督企”相比,环保督察重在“督政”。由“督企”到“督政”,矛头直指各级党委、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不作为、慢作为,甚至失职、渎职问题,目的在于倒逼“党政同责”,落实“一岗双责”,拧紧各级的环保“责任发条”。

  对于益阳来说,这是对全市环保工作的一次全面“洗礼”。益阳市委、市政府在诚恳接受督察情况反馈的同时,表示将严格按照督察组的要求,切实抓好突出环境问题的整改落实,全市各级各部门将明确整改“责任制”,实施整改“销号制”,抓实整改“考核制”,严格整改“追究制”。提高思想认识,用好督察成果,走好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

  对于全省来说,“环保风暴”还将持续升级。2016年12月底,以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名义印发了《湖南省环境保护督察方案(试行)实施意见》。根据该实施意见,我省每年将选择2-3个市州、5个左右重点县市区以省委、省政府名义开展工作,2017年起,环境保护督察制度将在全省全面推进。

  督企、督政相结合,我省环保工作迎来新局面

  改善环境质量,是我省环保工作的核心,也是重要的民生期待。要解决当前面临的环境突出问题,不止要让企业守法,更要让政府履责。前者是治标,后者为治本。

  近年来,一方面,我省加大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力度,加强司法联动,保持高压态势。

  全省环保、公安等部门综合运用“按日计罚”“查封扣押”“停产限产”“移送行政拘留”和司法移送等新的执法手段,依法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取得显著成效。

  2016年,全省各级环保部门移送行政拘留案件192起,移送污染环境犯罪案件51起;公安机关立案侦办行政拘留176人,刑事拘留127人,案件数超过前3年总和;其中,7起被公安部督办,19起被省公安厅督办,打掉10人以上污染环境犯罪团伙4个,破获6起跨省非法处置危险废物案件。先后组织开展了重点行业、执法大练兵等13个专项执法行动, 2016年全省共查处环境违法企业1786家,实施按日计罚18家,查封扣押107家,责令停产541家,关闭企业974家。

  另一方面,强化督政,督促市县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落实环保职责,推进“党政同责”“一岗双责”。

  2月23日,网络舆情报道了新化县炉观镇金鑫排蜡经营部违法排污问题,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省领导作出相关批示。

  3月3日,省环保厅会同娄底市委督查室、娄底市环保局进行现场调查,发现该企业无环评手续,没有配套建设污染防治设施,燃煤烟气二氧化硫超标排放;散煤及煤渣露天堆放,无三防措施。而企业违法的背后,是新化县公安、工商部门、工信委等相关职能部门及炉观镇政府在监管方面慢作为、不作为,对企业查处不及时。

  目前,该企业主要负责人被行政拘留,企业关闭到位;同时,县政府对工商、经信、公安、环保等负有监管职责部门及镇政府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了调查,拟依法追究行政责任。

  督企“无死角”,督政“全方位”。环保并不只是环保部门的事,各级党政领导干部都有自己的环保责任,落实不到位,就要问责。

  近年来,我省出台了环境保护责任规定、重大环境问题(事件)责任追究办法和湖南省《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追责办法》实施细则等文件,环保部门综合利用综合督查、环保督察、约谈、挂牌督办等手段,逐步扭转了环保部门单打独斗的局面,推动形成各级各部门社会各方面齐抓共管的大环保格局。

  中央环保督察,怎么“督”

  4月下旬,中央环保督察组将进驻我省,重点督察各级党委、政府贯彻落实国家环境保护决策部署、突出环境问题解决、落实环境保护责任情况。

  【环保督察由来】

  开展环境保护督察是党中央、国务院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抓手,是强化环境保护工作的重大制度安排,督促地方党委和政府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的有力措施。

  2015年7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环境保护督察方案(试行)》,明确:中央组织环境保护督察组每两年对全国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的环境保护工作情况督察一遍,国家成立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由中组部、环保部、发改委等15个部委为成员单位,中央环保督察组组长由现职或近期退出领导岗位的省部级干部担任,副组长由环保部现任副部长担任。

  【督察主要对象】

  中央环保督察的对象,主要是各省级党委、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并且下沉到部分地市级党委、政府,党政企同督,重点在督政,督察环境保护方面的“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落实情况。

  【督察主要方法】

  听取汇报、调阅资料、个别谈话、走访问询、受理举报、现场抽查、下沉督察。

  【督察主要步骤】

  省级层面督察:与省级领导还有省级部门领导个别谈话,调阅省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的资料,走访主要承担环保职责的有关部门,同时受理信访举报;

  下沉地市督察:针对督察准备和省级层面督察梳理出的问题和线索,下沉到部分地市进行调查取证核实;

  梳理分析归档:对前两个阶段的工作进行梳理,形成一些基本观点和报告框架,同时根据需要,还可能对未下沉地市的突出环境问题进行取证,开展有针对性的补充督察。

  【督察主要内容】

  一是党委、政府对国家和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主要包括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环保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环保计划规划及重要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环境监管执法能力保障情况、环境监管执法重点任务的实施进展及经济发展和环保资金投入情况。

  二是突出环境问题及处理情况:主要包括环境质量变化情况、区域性和流域性突出环境问题及处理情况、群众反映强烈和社会影响恶劣的偷排偷放及治污设施不正常运行等方面的突出环境问题及处理情况、重大环境安全隐患问题及处理情况、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及运行情况。

  三是环境保护责任落实情况:主要包括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情况,对环保工作的研究部署、制度建设、责任落实、督促检查及工作成效、责任追究和长效机制建立等情况。

  目前,中央环保督察已经分批次完成了河北、内蒙古、黑龙江、江苏、江西、河南、广西、云南、宁夏、北京、上海、湖北、广东、重庆、陕西、甘肃等16个省、直辖市、自治区的环保督察工作。2017年内,还将要完成15个还没有进行中央环保督察省、直辖市、自治区的督察任务。

  【督察主要成效】

  2015年底,中央环保督察在河北拉开试点帷幕。在河北试点之后,第一批、第二批中央环保督察相继展开,第一批8个中央环保督察组共向当地政府交办群众来电来信举报环境问题13316件,其中责令整改9722件,立案处罚2906件,共计罚款2.25亿元,8省、自治区共立案侦查215件,拘留327人,约谈2275人、问责3492人。截至2016年12月30日,第二批7个督察组共计受理举报26330件,累计向被督察地方交办有效举报15396件,地方已办结12005件,其中责令整改10512家,立案处罚5779家,罚款24303.2万元,立案侦查595件,拘留287人,约谈4066人,问责2682人。

  目前,河北、山西、湖南、四川、贵州、福建等很多地方都以省委、省政府的名义开展环保督察,计划用两到三年不等的时间,对所辖区域开展全面督察。 (省环境监察局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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