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首页 | 新闻热线 | 在线投稿
当前位置:

泸溪县浦市镇岩门溪村集体经济首次分红 贫困户分300元/人

来源:红网综合 作者:杨远涛 编辑:谢娟 2017-04-14 17:08:34
时刻新闻
—分享—

  红网泸溪4月14日讯(通迅员 杨远涛)“真没想到村级集体经济这么快就能见到效益,而且是按人均300元红利,真是太高兴了!“ 4月14日上午,浦市镇岩门溪村贫困户杨九斤来到村部楼领取村级集体经济收益分红,村办合作社按照每人300元把村级集体经济收益分给贫困户,杨九斤一家6口领到1800元分红后激动不已。

  自2015年开展精准扶贫以来,浦市镇岩门溪村积极采取“村集体+贫困户”发展模式,按照“带起来、扶起来、富起来”的“三步走”方式,把发展村级集体经济作为带领贫困群众脱贫致富的重要抓手,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社,并在合作社内开办了500亩脐橙种植基地、500平方米铁骨猪养殖基地。2016年,村级集体经济实现近23万元收入,贫困户股份分红17万。

  岩门溪村裕农种养殖专业合作社理事长杨玉林介绍,今年岩门溪村集体经济收入共23万元,按贫困户占股78%的比例,145户贫困户可分红17万,平均每名贫困户可以分到300元。“我们采取现场发放的形式将分红发到了贫困户手中,既兑现了村支两委的承诺,也增加了贫困户发展生产的积极性。”

  由泸溪县委办牵头的驻村工作组按照推进扶贫开展“100个产业园”工程的标准要求,大力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形成了“一社两基地”的产业格局。目前,岩门溪村的集体经济主要包括三块,即500亩脐橙基地、500㎡的铁骨猪养殖基地、180KV光伏发电。根据村合作社理财小组组长初步估算,2016年岩门溪村村级集体经济总收入为87.8万元,其中养猪收入76万,西瓜收入9.8万元,村办灰窑租金2万元,除去与贫困户的分红和生产成本,岩门溪村集体经济收入达23万元。到2016年通过产业的发展、支农惠农政策的落实,人均收入达到5600元,全村实现整体脱贫。

阅读下一篇

返回红网首页返回专题频道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