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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食药监总局2017年药品监管工作安排和部署,日前,湖南省食药监局制定下发了《关于开展胶类产品、生化药品和中药提取物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湘食药监办〔2017〕17号,以下简称《通知》),湖南省食药监局决定自3月7日至6月20日,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胶类产品、生化药品和中药提取物专项整治工作。
《通知》指出,通过深入排查胶类产品、生化药品和中药提取物生产中存在的质量风险和安全隐患,严惩违法违规生产行为,着力提升企业质量管理水平,不断增强企业主体责任意识。
《通知》明确,此次专项整治,重点检查原料供应商质量审计、工艺符合性、物料平衡、内控质量标准、检验放行、数据规范管理等内容。
《通知》要求,相关企业应在4月5日前对照检查重点内容逐一开展自查自纠。4月6日至6月10日,省、市州食药监局将采取飞行检查或“双随机”的模式,对相关企业进行重点督查,并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处。
(来源:省食药监局药品生产处 撰稿人:李长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