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难一直是社会各界高度关注、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老大难问题。去年的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在报告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时提出,要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破除实现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藩篱,决不让人民法院的判决成为法律白条。如今又到“两会”时间,这项庄严承诺执行得怎么样,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在报告中给出了答案——基本解决执行难已经破题,藩篱正在拆除,道路已经打通,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取得实质进展。这无疑是一个实事求是、客观诚恳的表态,从去年以来重磅密集的新闻报道和闪亮醒目的数据来看,毫无疑问应该给法院2016年的执行工作打一个高分。
为实现庄严承诺,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关于落实“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工作纲要》,从顶层设计角度提出了解决执行难的具体标准、路线图和时间表。此后这一年,最高人民法院先后出台关于网络司法拍卖、财产保全、追加变更执行当事人等十余部司法解释,有效填补了规则的空白,为基本解决执行难提供了有力的制度支撑。
2016年,最高人民法院大力推进覆盖全国地域及主要财产形式的网络执行查控系统。人民法院的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已经与3400多家银行以及公安部、国家工商总局、中国人民银行、证监会等10多个部门建立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可以查询被执行人全国范围内的开户行信息、存款信息、车辆信息、出入境证件信息、企业法人基本登记信息以及企业的对外投资信息、证券信息、银行卡消费记录信息、支付宝账户信息等14类16项信息,基本实现了对主要财产形式的“一网打尽”。
截至2016年底,全国法院共限制615万人次购买机票,限制222万人次购买动车、高铁票,限制失信被执行人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高管7.1万人。从建立联合信用惩戒制度以来,已经有近百万名失信被执行人慑于信用惩戒主动履行了义务。
2月27日,中国社会科学院作为第三方评估机构,对外发布人民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阶段性评估报告,指出最高人民法院在提出基本解决执行难目标的开局之年完成了顶层设计并取得阶段性成果。报告指出, 2016年,全国法院受理执行案件529.2万件,执结507.9万件,同比分别上升24.2%和33.7%,执结标的金额约2.24万亿元,比2015年提高35.8%,实际到位金额突破1万亿元。
不得不说,2016年全国各级法院向执行难全面宣战,成绩满满,令人鼓舞,同时也使我们对人民法院下一阶段措施充满期待。解决执行难已然亮剑,相信在全社会各界的广泛支持下和社会诚信建设的加快推进下,人民法院定会不辱使命,如期实现“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目标,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郭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