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3月10日召开的“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全国两会记者会上,国家工商管理总局局长张茅表示,“一些企业家像马云提出来要加大惩戒力度,像打击酒驾一样打击造假行为,我是赞成的。”他提出,加大对造假的惩戒力度,一是需要严格监管,二是需要依法进行。
马云抛出“像抓酒驾那样打假”的呼吁之后,舆论为之一振。这并不是说马云的表述有多么刺激,恰恰相反,无论是从民众观感,还是从马云公布的数据看,目前我们国家对于制假售价的惩戒力度还不够大。此番张茅局长直面问题,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应该说,体现了监管层面对于提高违法成本的明确态度。
根据一周前阿里巴巴公开披露的数据,2016年全年,阿里巴巴平台治理部共排查出4495个销售额远大于起刑点(5万元)的制售假线索,截至目前,通过公开信息能够确认已经有刑事判决结果的仅33例,比例不足1%,且33例案件中只有10个人被判处实刑。
这意味着,仍有绝大多数制假售价行为并未受到大的触动,甚至只是象征性罚点款了事。不客气地说,这样的处置更像是“以罚代管”,非但不可能让制假售假者敛手,反而会引发变本加厉的反弹。这一点,张茅局长自己也承认,有些企业罚一两百万无所谓。
也因此,目前的当务之急是全社会都来正视这一问题,加大打击力度,乃至穷尽一切可能遏止制假售价行为。舍此,一味争执线上线下谁的假货更多、谁应该负更大责任云云,并无意义。不管是网络平台,还是实体商业,只要假货一露头就打、一打就让它伤筋动骨,则消费者的购物环境怎么可能不会好起来?
当然,与抓酒驾相比,打假显然更不容易。其一,酒驾的危害更直接、更具体,而假货的问题则要复杂得多,涉及诸多社会圈层的利益关系。其二,酒驾不会有受益者,而假货则不然,在其从生产到流通的漫长链条上,牵起了数不清的利益节点。甚至包括一些地方政府都会成为假货的“保护伞”。
这也是这些年来打假尽管喊起来口号很响亮,而一具体到实践中,却往往虎头蛇尾的根源所在。大家都还是浮在表面上泛泛地表态,或者象征性地处理一些案例而已,并不愿意去触及深层次的问题。
事实上,在对假货的认知上,从一开始就存在着一些误区,比如短期内会刺激经济发展,又如可以作为产业升级之前的过渡等等。这样的论调恰恰忽略了对于市场经济而言最重要的诚信原则,一旦诚信被损害,相应的,非但一个社会的公共利益会受损,就连所谓的刺激经济,也是不可持续的。
一个求“真”务“实”的社会,首先要能保护创新与创造,在此基础上才有可能实现繁荣与发展。而保护的路径除了严厉打击制假售假之外,别无他途。
如何加大惩戒力度?张茅局长此番开出的“药方”是“双管齐下”,一方面,进一步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并落实到位,严厉惩处;另一方面,就是以信息公开促进社会信用体系的建设。这样的说法,既是对马云的回应,也是对全社会的郑重承诺,公众乐见其成。
而从一个更开阔的视野看,这一轮始于业界呼唤、继之以政府回应的打假互动,无疑具有积极的意义。不仅会进一步凝聚共识,协力推动治理思路的调整与完善,也会在治理层面形成更为强大的震慑与惩治态势,进而实现天下少假、天下无假。
文/胡印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