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北京3月10日讯(时刻新闻记者 李慧芳)花费数十万元甚至上百万元治疗大病,往往导致一个家庭直接“破产”回到“解放前”。3月10日,全国人大代表、湘潭大学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主任、化工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罗和安向全国两会提交建议,提出建立国家大病医疗互助(救助)基金,从此大病诊治由政府保障。
44.1%的贫困户是因病致贫
有了大病治不起、不敢治、不去治,罗和安指出,这样的悲剧在我们身边时有出现。“因为一旦生了大病,就意味着几十万甚至上百万元的治疗费,这对任何一个普通家庭来说,都难以承受。”
国务院扶贫办2016年数据显示,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在所有贫困户里的占比已经达到44.1%。罗和安认为:“这已经是贫困人口脱贫路上的一只大‘拦路虎’。”
建议建立大病医疗互助(救助)基金
“大病”诊治,渐渐成了人民群众最深切的担忧,也成了医患关系紧张的重要源头。
罗和安认为,建立大病医疗互助(救助)基金,将缓解人民的这种担忧,缓解医患紧张关系,极大减轻贫困家庭就医负担,增加家庭发展可支配收入。“从而帮助贫困家庭尽早实现脱贫致富,彻底打赢脱贫攻坚战。”
他说,建立大病医疗互助(救助)基金,能够让人民“大病”有所医、“大病”能得医,是造福国民的民生工程。“解除人民群众大病诊治负担,增强人民获得感和幸福感,是对习近平总书记‘共享发展’理念的最好贯彻落实,是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最好体现。”
为此,罗和安建议,由财政部牵头,建立国家大病医疗互助(救助)基金,为人民群众大病治疗“保驾护航”。
全民免费医疗支出将占3.58%GDP
罗和安还进一步指出,建立大病医疗互助(救助)基金,从国家经济实力上来看是可承受的。
他以2015年为例,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15年我国GDP为689052.1亿元;财政部数据显示2015年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52217亿元;另据国家卫生计生委数据显示,2015年政府卫生支出12533亿元,个人卫生支出12164亿元。
“这组数据说明,即使我国实行全民免费医疗,大小病全部包揽,由政府承担12164亿元的个人卫生支出,总计政府卫生支出为24697亿元,占GDP的比重为3.58%。”罗和安表示,就算退而求其次,由政府牵头出资一部分建立仅仅适用于大病的医疗互助(救助)基金,经济上更是完全可以承受的。
互助基金:政府保障和民众自愿原则的相统一
罗和安还在建议中进一步细化建立国家大病医疗互助(救助)基金的具体做法。财政部牵头,建立国家大病医疗互助基金或国家大病医疗救助基金。
互助基金方面,由政府出资、民众自愿出资和社会捐助资金共同组成,互助基金体现的是政府保障和民众自愿原则的相统一,民众谁投钱谁受益。
其中,政府出资,可由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和政府专项拨款组成。
民众方面,出资采取自愿原则。额度上,有正式工作单位和正常工作收入的人均每月缴纳10块钱(可借鉴住房公积金缴纳模式,单位和个人各缴纳一半),无正式工作单位和正常工作收入的人均每年缴纳20块钱。
社会方面,由政府积极号召有关企业、慈善团体或个人等积极捐资。
救助基金:大病诊治由政府保障
救助基金方面,则由政府出资和社会捐助资金组成。该基金适用于患有大病的全体国民,且不向民众收取任何费用,充分体现了大病诊治由政府保障的原则。
政府出资,依然由划转的部分国有资本和政府专项拨款组成。
社会方面,由政府积极号召有关企业、慈善团体或个人等积极捐资。
“大病”医疗超过5万元后的费用由基金支付
罗和安建议,国家大病医疗互助基金或国家大病医疗救助基金的使用,均可执行同样模式,即对“大病”医疗费用的个人支付部分实行封顶,最高为5万元,超过部分由基金支付。“这样,就解决了人民群众‘大病’不敢治、治不起的担忧。”
罗和安还建议,要对“大病”的范围、接诊及治疗程序、效果评价、医护人员职责等作出进一步规定。“防止‘大病’小治,和‘小病’大治,我们要让宝贵的医疗资源发挥出最大的社会效益。”
罗和安认为,要让政策得到顺利实施,还需要建立健全严格的患者申请“大病”费用个人支出减免程序。比如,患者若经济困难,可凭借个人和家庭财产、收入等证明材料,依程序申请减免个人支付部分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