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于3月10日下午3时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多名政协委员就有关议题作大会发言。
[全国政协委员、民进广西壮族自治区主委 陈自力]目前,我国65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口已达1.4亿人,约占总人口的10.5%。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的加速,养老产业已成为保障民生、扩大内需、促进就业、推进经济新旧动能转换的重要着力点。然而,由于养老产业前期投入较大、回报周期较长,当前我国养老产业发展仍存在投资主体不够活跃、融资渠道偏窄、总体规模偏小、中高端服务项目和专属金融产品不多等诸多问题,难以满足老龄人口多层次、多元化需求。养老产业急需得到更多的金融支持,在供给侧发力。
为此,提出以下建议:
一、引入多元主体,助推养老产业做大做强做优
一是支持社会力量投资养老产业。各级金融机构应加大对政府购买服务和民营企业投资的支持力度,推广普惠金融,降低社会融资成本,支持福利机构、社会团体、民营企业、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参与和投资居家养老服务、社区、农村养老产业,在更大程度上满足养老服务基本需求。鼓励支持大型国有企业参与养老产业,将大型国有企业投资养老项目纳入企业整体授信,引导企业将原招待所、疗养院等转型为社会化养老机构,做好存量资源的再利用。
二是支持“保养结合”,简化保险机构参与投资养老项目的审批手续,支持保险机构通过全资、股权合作、债权投资等模式,全面参与重点养老服务项目建设,提高保险业与养老产业的结合度。
三是支持“旅养结合”,通过项目贷款、营运资金贷款及股权类融资,支持旅游龙头企业在旅游资源富集区建设休闲养生养老基地、特色酒店、度假景区、养生乡村等项目,吸引“候鸟式”养老,促进旅游产业与高端养老产业的融合发展。
四是支持“医养结合”,银行通过项目撮合和直接融资,鼓励和支持公立医院、大型医疗机构、护理专业院校等参与养老项目建设,打造高端养老项目。
五是支持“房养结合”,为养老地产相关项目提供项目开发贷款、按揭贷款等综合金融服务,支持和鼓励房地产企业积极投资建设养老地产,开发养老服务的示范社区;整合利用闲置房地产资源,发展公益性、保障性的养老项目。
二、完善配套措施,吸引金融机构支持养老产业
一是提供财政贴息。参照扶贫贷款贴息政策,对福利性、保障性养老产业贷款给予一定的财政贴息,使养老产业贷款利率接近市场利率水平,吸引政策性银行和商业银行加大信贷资源投入,支持养老产业发展。
二是强化金融政策工具运用。出台专门指导意见,加大针对养老产业的再贷款、再贴现、优惠存款准备金率等各种货币政策工具的运用,引导金融机构有效提升针对养老产业的信贷投放。
三是加快养老产业基金筹组。中央和地方财政拿出部分财政资金作为引导资金,鼓励和支持民营资本以及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出资筹组养老产业基金,用于养老基础设施建设以及民营、小微养老机构的初创期补贴和互助担保,通过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撬动养老产业投融资总量的提升。同时,通过股权转让、投资基金到期清算等方式设计好投资基金的退出通道,以实现产业基金的良性循环。
四是推广政府购买服务模式。尽快出台政府购买养老服务的具体实施意见,明确部门职责、规范操作流程,并将部分优质养老产业纳入政府购买服务示范项目,吸引金融机构的积极参与。
五是加强征信体系建设。建立民政、工商、税务、金融等信息共享的养老机构信息平台,定期对养老机构资质进行评级和认定,以便金融机构掌握养老机构真实经营和纳税情况,通过信用贷款等方式给予养老机构更有力的融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