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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网北京3月9日讯(时刻新闻记者 彭双林 摄影 杨杨)“我建议小学在接受新生入学时,可以接受当年年满六周岁的学龄前儿童入学。”今日,全国人大代表、湖南江麓机电集团有限公司钣焊事业部电焊工屈胜告诉时刻新闻记者,今年两会她提交了关于小学接受当年年满六周岁儿童入学的建议。
我国《义务教育法》第十一条规定: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条件不具备的地区的儿童,可以推迟到七周岁。这条规定所产生的问题是,使当年8月31日之后才满六周岁的儿童无法在当年入学。
屈胜表示,她在调研中了解到,很多家长因为这条规定,为了能让小孩赶在9月1日之前出生,无奈地选择提前剖宫产,其中有不少还是未足月的剖腹产。由此,对小孩的身体健康和智力发育都会造成不利的影响。
因为这个规定,也导致这类儿童需要在家待学一年,或者再重读一年幼儿园课程。这容易让儿童产生三点不好的想法:一是孩子得知与自己一同上幼儿园的同学都读小学了,自己却上不了,因此会形成自卑感;二是重新学习在幼儿园学过的知识,孩子容易产生厌学情绪;三是到来年入学时,小孩比一般同学的年龄都大,将来升学、找工作有一定竞争压力。
屈胜认为,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城乡居民家庭的生活水平普遍能满足小孩成长发育的需要,同龄的小孩在接受知识方面差距不会太大。“我认为,让9月1日至12月31日之间满六周岁的儿童,和9月1日之前满六周岁的儿童一起入学,在智力方面和动手能力方面不会有太大差距,完全可以达到入学读书的要求。”屈胜说,这样也能很好地体现政府创新社会管理,更好地保障社会公平,更能解决广大人民群众的实际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