潇湘晨报记者 王欢
草案
法律对数据、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解读
很多人爱上网打游戏,可有时候上线一看,自己的装备居然不翼而飞了!如果自己的网络账号被盗号,里面的虚拟币、游戏装备等被人卖了,难道就只能认栽吗?
对此,秦希燕表示,近年来,互联网发展迅猛,线上线下已经无缝连接,互联网中的虚拟财产纠纷层出不穷:比特币被盗是否被法律承认?网络账号被窃取如何界定?数据信息类的财产泄漏如何维权?要解决虚拟财产纠纷,必须要给虚拟财产有个法律定位,民法总则草案将虚拟财产作为物权客体,受物权法保护,这就给虚拟财产有了一个法律定位,对于解决虚拟财产纠纷,具有重要意义。
当然,秦希燕也承认,虚拟财产维权还存在大量问题亟待解决。比如定价问题。比特币等数字货币虽然有企业化运营的交易场所,但是此类交易场所几乎都是民营、创业公司的背景,不仅互相之间的价格存在差距,也存在公信力等问题;Q币等虚拟货币只是存储在电脑当中的一组数据,它的一个特点就是可以无限复制,这也为其真正的价值画上问号;而以大数据为代表的数据信息更是难以市场化定价,比如小麦、大豆的数据,用在农业规划和用于期货上,不同应用场景下的定价是不一样的。
对此,秦希燕提出建议:首先,保障虚拟财产安全最重要的是建立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目前,针对虚拟财产的法律仅有一份《中华人民共和国虚拟财产保护法》草案,应当有专门立法。
第二,网络公司和网民都应完善安全防范意识,网络公司更有义务保障网民信息安全。
第三,设立网络游戏业的监督管理机构,防止网络公司不重视网民利益。与此同时,网民可以为自己的虚拟财产投保。一旦损失虚拟财产,在法律法规保护有限的前提下,保险公司或许能在一定程度上减轻网民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