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长沙1月15日电 (记者 林洛頫)为解决广大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湖南省委、省政府持续加大政策保障力度,广大群众的健康保障水平有了很大提高,作为一名工作在医疗系统的政协委员,中南大学湘雅三医院党委书记罗爱静在工作履职过程中,发现百姓得了病,特别是得了大病,日子过得是多么不容易,
“百姓真难!困难地区的群众重大疾病仍然是致贫、返贫的首要因素。”这是我的切身感受。2017年湖南“两会”期间,湖南省政协委员罗爱静就城乡居民大病防治体系建设问题发出声音。
罗爱静对此提出:一是重大疾病医保报销真的难。新农合报销比例由于报销范围、封顶限制等原因,实际报销比例只有60%左右,省定24种大病以外的大病,实际报销比例低于50%。而新农合重大疾病按病种付费的标准缺乏对重大疾病实际情况的了解和判断,支付标准未体现疾病复杂程度。就以在湘的国家卫计委委管医院2015—2016年为例,因单病种付费机制导致未能享受报销的新农合病人比例为45%—50%。
二是重大疾病救治在基层真的险。通过调查,我们发现基层卫生服务能力和水平严重失衡。专业技术人员总量不足,学历、职称偏低,人员专业能力和业务水平相对较低,留住人才、吸引人才的条件有限,种种因素的沉积累加,基层医院在大病救治能力上难以真正提升,每每重大疾病的初诊不能准确及时判断,对症有效救治,留下诸多遗憾。
三是重大疾病救助限额真的少。很多贫困家庭,平时生了病得不到及时诊治,一经发现往往就是大病重病,动不动需要十几万、几十万元的医疗费用。但现行的医疗救助标准最高限额是1.2万元,这对患有重大疾病的贫困群众而言,无异于杯水车薪。
四是重大疾病防控真的弱。解决好“看病”这个战术问题很紧迫,但解决好“防病”这个战略问题同样重要。从我们调查的情况来看,“小病拖、大病扛”,这种普遍现象所反应出来的是群众对于疾病的恐惧和无助,以及疾病预防意识的欠缺。而全民健身与医疗卫生是实现全民健康的“前端”和“末端”,政府更多侧重于全民健康的“末端”,侧重于医疗卫生服务的“小处方”,而忽视了整个社会联动的“大处方”。
对于如何消除广大群众尤其是困难群众对大病的恐惧和担心,罗爱静建议:一、加强农村医疗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改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医疗条件;建立引导医疗卫生人员到贫困地区工作的机制,加强对基层医院的技术支持;尽快出台培养本土医疗人才的政策,建立稳定的乡土医疗人才队伍;村医疗室的设置应因地制宜,方便农民群众就诊;推动医保、医药、医疗三医联动,完善分级诊疗制度,从政策上引导农民就近就医,就地就医。推动“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体系建设,争取做到小病不出乡镇,大病不出县,从整体上降低群众就医成本。
二、完善医保制度。进一步完善基本药物制度,扩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品使用范围,允许基层根据临床需要自主选择使用一定比例的非基本药物;对参保人员患有重大疾病、家庭特别困难、享受新农合补偿政策后仍有较重医疗费用的,给予二次补偿;发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的协同互补作用;完善药品集中采购和配送使用管理,控制药价虚高空间,降低群众用药成本;充分考虑疾病复杂程度和特殊诊疗情况,建立临床诊疗路径,在重大疾病医疗保障的前提下避免过度医疗,使大病救治保险政策真正惠及群众;探索实行按疾病诊断相关组(DRGs)的付费方式,建立病种诊疗数据库,切实掌握全省范围内重大疾病医疗消耗情况和人群分布情况。
三、加大重大疾病救助力度。整合新农合大病保险基金、民政救助基金、人社医保、残联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社会慈善捐助等资金,建立救助专项基金,对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对象开展重点救助;允许各地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增加救助病种,将一些易发常发的大病或地方性疾病纳入大病救助范围;制定专门针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大病救助办法,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逐年提高救助标准。
四、鼓励商业保险进入重大疾病保险市场。政府将新农合大病医保部分通过招投标方式引入商业保险机制,一方面遵循责任共担原则,规范大病保险招投标合同,以服务质量为主,避免恶性价格竞争。另一方面建立科学合理的大病保险亏损责任分担机制和政府、商业保险机构、医院多方监管医疗行为的运行机制。
五、建立重大疾病预防机制。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的观念。由各地卫生、人社、民政、扶贫等部门摸清底数,调查大病患者人数、医疗费用、社会救助等情况,建立大病患者数据库,为救助工作开展、政策制定提供科学依据。积极探索农村免费体检制度,建议对35岁以上65岁以下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每三年由当地卫生部门开展一次免费体检,从而有效减少和预防重大疾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