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重跟踪整改促民生改善
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2016年工作亮点回眸
本报1月12日讯 审议通过省本级地方性法规7件,对14件地方性法规进行打包修订;首次以电子票决方式,对审计整改情况开展满意度测评;人大代表提出的1284件建议,全部办理完毕……
回顾过去一年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的工作,一条鲜明的主线清晰可见,那就是在中共湖南省委的坚强领导下,立法先行护航改革发展,监督有力彰显民生情怀。
以民为本
加强重点领域立法
大气污染是人民群众的“肺腑之痛”。2016年,省人大常委会启动制定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厘清相关部门职责分工,严格空气质量达标管理等制度,建立大气污染防治特护期制度,为改善大气污染环境质量、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提供法制保障。
过去一年,省人大常委会共审议通过省本级地方性法规7件,对14件地方性法规进行打包修订,对6件法规草案进行了初步审议,批准市州地方性法规12件,批准民族自治地方单行条例3件。这些数字的背后,是省人大常委会坚持抓住提高立法质量这个关键,注重统筹协调全省立法工作的结果。
首次对审计整改情况
开展满意度测评
审计出的问题,整改了又犯,年年审年年有。为了破解这个老大难问题,2016年省人大常委会以电子票决方式,对省发改委等18个单位审计整改情况进行了满意度测评,使监督方式更加直接有力。这在湖南省尚属首次。
2016年,省人大常委会加强了对脱贫攻坚、经济结构调整等改革发展重大问题的监督……此外,针对食品安全、生态环境等重大民生问题,省人大常委会也强化监督措施,保障和促进了民生改善。全年,省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9项,对134份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备案审查。
对承诺办理建议
开展跟踪督办
省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确定的3件议案,相关专门委员会提出了审议结果报告。人大代表提出的1284件建议,已经全部办理完毕,代表建议所提问题已解决的达到43%。2016年,省人大常委会首次对上年度承诺逐步办理落实的建议开展跟踪督办。督办的768件建议,已有404件得到解决或基本解决。■记者 吕菊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