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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北京1月5日电(李楠) 1月4日,食药监总局公布《2017年食品安全抽检计划及要求》(以下简称抽检计划)。抽检计划要求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组织2017年抽检工作坚持靶向性原则,特别是要加大对农兽药残留、重金属及环境污染等因素引起的食品安全问题和与人民群众紧密相关的餐饮食品的抽检力度和频次。
据了解,2017年食品安全抽检计划涵盖33大类食品、132个食品品种、203个食品细类,共抽检127.59万批次。食药监总局本级抽检3.14万批次,其中计划性抽检2.7万批次,专项抽检0.44万批次;省级局抽检47.95万批次。其中总局专项转移支付21.2万批次,各省级局匹配26.75万批次;市、县级局对食用农产品抽检76.5万批次。
抽检计划指出,在突出靶向性抽检原则的基础上,点面兼顾,逐步实现区域、企业、品种、项目、环节及业态的覆盖。从区域方面,要覆盖城市、农村、城乡结合部等不同区域;从企业方面,要覆盖在产获证食品生产企业;从项目方面,要覆盖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中规定的主要安全性项目;从食品品种方面,要覆盖粮食加工品、食用油、乳制品、肉制品、酒类、豆制品等33个大类、132个品种、203个食品细类;从生产经营业态方面,要覆盖生产加工、流通、餐饮、网络销售、进口食品等不同业态。
抽检计划显示,在计划性抽检的基础上,还将及时有效组织开展专项抽检工作。一是社会反映问题较为突出的食品及项目;二是节令性食品及可能存在季节性食品安全问题的食品;三是突发性食品安全问题等需要开展专项抽检的食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