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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甘肃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持续加大问责力度,坚持“一案双查”,对管党治党责任缺失、“四风”和腐败问题多发的情形,严肃进行责任追究。1至10月,全省共问责205起376人,其中地厅级干部1人、县处级干部62人。
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一方面加大教育力度,通过深入开展廉洁谈话、知识考试、警示教育等,引导和督促党员干部敬畏、严守党纪党规;另一方面,强化执纪问责,对发现问题不调查、不报告、不处理等突出问题,严格落实“一案双查”,倒查追责。同时,在甘肃廉政网和省内主要媒体设立曝光台,对失职失责典型案例及时“晒”出,对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为深挖细查问题线索,督促责任落实,近期甘肃省委专门组织督查组,由4位省纪委副书记带队,采取查看资料、随机抽查县乡基层单位、深入走访干部群众等方式,对14个市(州)和37个省直部门落实主体责任情况开展专项督导。督导发现,部分地方和单位存在落实主体责任自觉性、主动性不够,责任压力传导上紧下松,倒查追责不够等问题。
甘肃省纪委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以眼里不揉沙子的认真劲儿,敢于较真碰硬,对监督执纪中发现的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维护党的纪律不力、推进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坚决不扎实等问题,严格依照《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和省委出台的实施办法追究责任。同时,探索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抓早抓小,对责任落实方面存在的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体现组织的严管厚爱。(甘肃省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