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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全面推行“一窗一人办税” 纳税人不再“多头跑”

来源:红网 作者:胡芙 编辑:杨桦 2016-12-27 13:3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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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税务系统召开“一窗一人办税”服务模式推进会。

长沙市国税局党组书记、局长文延风表示,国地两家要同心同德,精诚合作,确保“一窗一人办税”模式落地。

长沙市地税局党组书记、局长方志平主持会议。

  红网长沙12月27日讯(时刻新闻记者 胡芙)12月27日,湖南省长沙市国税局、市地税局联合召开 “一窗一人办税”服务模式推进会。会议决定,从2017年1月1日起,在全市统一推行“一窗一人办税”服务模式,促进国地税纳税服务深度融合,解决纳税人“多头跑”的问题。

  长沙市国税局党组书记、局长文延风参加会议,市地税局党组书记、局长方志平主持会议。

  “一窗一人办税”即一个窗口人员同时拥有国税和地税系统操作权限,可在同一窗口完成对国税、地税金三系统业务的即时操作,让纳税人进一个厅、排一次队、办两家事。新的服务模式将现有国税、地税办税服务厅整合,除车辆购置税、二手房交易和出口退税业务外,窗口服务覆盖其他所有国税、地税业务,其中业务办理类10项,信息查询类9项,真正实现“一窗通办”。

  同时,从2017年1月1日起,全市各级国地税办税服务厅(室)统一推行实名办税。办税人员在办税服务厅办理涉税事项的,办税服务人员要运用已实名登记的信息进行对比验证,对已通过身份信息比对的办税人员,应不再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复印件、税务登记证件或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

  若是纳税人发生违法违规行为,办税服务厅应严格按照《湖南省税务系统规范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执行基准》进行处罚。对同一涉税事项处罚,由先受理的办税服务厅主管税务机关进行处罚操作,另一方不得重复处罚。

  今年来,长沙市国税局、地税局合力推进国地税合作规范3.0版全面落实,不断创新合作模式,拓宽合作领域。采取“共建”“互设”“共驻”等方式,将联合办税服务厅普及到全市所有区县局办税大厅、所有税务分局大厅和所有共驻政务大厅,实现国地税机构设置、机构名称、人员管理、窗口设置、功能布局、办税标准、资料传递、设备管理、运维管理“九统一”。

  截至11月底,全市共有合署办税服务厅8个、互设窗口办税服务厅31个、共驻政务大厅3个,逐步实现国地税业务“同厅通办、同窗通办、同城通办”。

  文延风表示,“一窗一人办税”的核心是服务纳税人,解决纳税人办税“多头跑”的问题,全市系统要深刻认识到“一窗一人办税”的重要意义,全面把握推进新服务模式的重点和关键,不断落实各项保障措施,确保如期如质完成“一窗一人办税”的核心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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