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系红网第二届全国大学生“评论之星”选拔赛参赛作品
投资14.3亿元,2003年建成通车的郑少高速,是河南省内修建的第一条全线有路灯的旅游精品线路。然而,13年来,路灯却从未亮过。部分路灯已经损毁,线路被盗割。这些路灯每盏价格在6000元以上,全段道路共有2600多盏,投入资金约为1500万元。(12月15日《华西都市报》)
官方称,郑少高速公路由郑州路桥集团出资建设,而该集团公司是郑州市人民政府组建成立的五大国有集团公司之一。这意味着,高速路灯的建造费用“取之于民”,那么理应“用之于民”,但耗资千万建造的高速路灯如今却沦为“摆设”,不禁令人直呼资源浪费。
吊诡的是,这样的浪费竟是一种无奈之举。郑州市公路管理局称,路灯如果正常使用,将造成大量的电能浪费,且成本高昂,如检修换新灯或是拆除,也将花费不菲。我们不禁要问,为何豪华高速路灯的使用陷入两难境地?高速路上装路灯有多大的必要?相关部门的“试错”成本又该由谁承担?
媒体2010年关注此事时,相关部门回应不开路灯是为了“响应国家号召,减少耗电,节能减排”,安装路灯则是考虑到“应对紧急情况和美观需要”。如今这笔账成了糊涂账,“有钱装灯没钱开灯”的悖论不仅疑点百出、难以服众,更暴露出了决策机构任性用权,以及公共预算和财政审批的漏洞。
由于高速路况较好,且设有路面反光标识,安装路灯本不必要,郑州市公路管理局工作人员也证实了郑少高速公路亦然。更何况,路灯的造价和能耗也是一笔不小的花销。如果说,当初拍板决定安装路灯是为了“打造旅游精品线路”,那么投资上千万却13年未亮过一次,是否意味着,在“政绩工程”“形象工程”之外,权力部门还动了“修路捞金”的歪脑筋?诚然,猜疑动机并无意义,目前也无从知晓。但从公共利益来说,不论豪华高速路灯启用与否,13年的能源消耗和维护成本还是留给了民众,这比决策滥权本身影响更甚。
进一步说,权力部门想出这样的“金点子”并不奇怪,奇怪的是它从无到有变成了现实,公共预算财政审批在重大工程决策上的把关俨然令人隐忧,“以人为本”“节能减排”等说辞,自然也就成了决策“失误”的遮羞布。
这样的决策“试错”只怕是不胜枚举。云南河口斥资2.7亿元建设“文化长廊”,建成3年后又花费3亿元拆除;耗资8亿元的辽宁沈阳绿岛体育中心使用寿命仅9年;海南海口标志性建筑“千年塔”耗资3000万,建成仅10年就被拆除……公共决策领域任性用权,甚至盲目追求政绩,后果必定是劳民伤财,滋生贪腐,不仅浪费社会公共资源,而且使更多纳税人为这种滥权买单。
当权力冲动的代价变相转嫁给民众,事后追责难上加难,约束权力、严格把控公共财政审批,以及健全监管问责机制都已显得格外紧迫。
文/伍瑞冰(中山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