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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国税出实招促银行业“营改增”后税负下降

来源:红网综合 作者:胡芙 涂洋 余锦钟 编辑:胡芙 2016-12-14 09:0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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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长沙12月13日讯(时刻新闻记者 胡芙 通讯员 涂洋 余锦钟)12月12日,湖南省国税局货物和劳务税处与长沙市芙蓉区国税局干部一道,再次来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行了解“营改增”后的税负情况,与财务人员面对面交流,提供政策业务一对一辅导。

  银行财务人员蒋丽说:“营改增试点刚开始,税制转换处于衔接阶段,我们在进项发票取得、内部制度调整和税收法规运用等方面都存在着不同程度的不适应。经过税务机关的多次登门辅导,企业逐步适应税制调整,规范采购模式,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比例由第二季度的22.5%上升至第三季度的57.9%,税负逐步下降。” 她表示,这次辅导后,银行还会继续调整思路,尽可能地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扩大抵扣范围,享受营改增改革的红利。

  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以来,为帮助纳税人尽快适应税制转换,依法有效增加抵扣、降低税负,湖南省国税局深入企业调研座谈,在“应晓尽知”“应享尽享”“应抵尽抵”上下功夫,研究出台了优化银行业税收服务的25条具体措施,省局货劳处及基层税政人员上门为银行业试点纳税人提供一对一辅导。2016年5月—10月,全省银行业试点纳税人共计实现销售收入851.02亿元,累计实现增值税收入32.92亿元,全行业税负逐月下降。

  一方面,湖南省、市、县三级国税部门联动,帮助企业尽快适应新税制。定期深入银行业纳税人开展一对一辅导,建立银行业税企QQ群、微信群等,增加沟通交流渠道,以清单形式详细列示银行业纳税人日常业务中经常发生的可抵扣项目和可享受优惠项目,引导纳税人规范内部管理,确保纳税人弄懂吃透政策,正确理解税负比较口径,做到税收政策“应晓尽知”、税收优惠“应享尽享”、进项税额“应抵尽抵”。

  另一方面,帮助企业突破税收管理难点堵点,加快办理银行业汇总纳税事项,简并非纳税主体分支机构备案管理;为银行业纳税人加快办理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等涉税事项,进一步减轻办税负担;实现银行业分支机构进项税额的电子数据传递,提高银行业总机构进项税额抵扣的及时性和准确性;开展“互联网+发票有奖”活动,充分调动广大消费者索要发票的积极性,规范经营者依法开具发票行为;启用电子税务局,在原网上办税大厅基础上,还实现了网上申领发票、网上发票代开实时缴税、纳税人综合信息查询以及网上预约办税等功能,大幅提升了税企双方的办税效率;组织增值税发票使用管理情况专项检查,采取“全面自查+交叉检查+重点抽查”的方式,走(暗)访税务机关和纳税人,进一步规范了增值税发票使用管理行为。

  同时,不断优化外部税收发展环境,加强对银行业上游行业的税收管理,加大政策宣传力度,督促销售方纳税人向银行业纳税人提供合法、真实、有效的增值税扣税凭证,并协同相关部门对营改增销售方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为由要求涨价的违规行为进行打击;积极与地税部门协调,解决其他个人出租房屋不愿为银行业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问题;积极协调供电、物业等管理单位解决银行业纳税人电费和房租进项税额抵扣问题,为银行业纳税人取得电费、房租等增值税扣税凭证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经过3个月时间的落实和完善,这些硬招在帮助纳税人规范财务核算、增加有效抵扣、降低税负等方面取得了实效,试点纳税人申报抵扣进项税额占可抵扣进项税额的比例从46.31%增长到70.5%,提高了24.19个百分点,全行业税收负担逐月下降。下一步湖南国税还会将服务措施扩展到所有营改增试点纳税人,帮助更多的纳税人尽享改革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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