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首页 | 新闻热线 | 在线投稿
当前位置:

郴州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效果显著

来源:红网综合 作者: 编辑:余艺丹 2016-12-13 16:06:22
时刻新闻
—分享—

  今年以来,郴州各地按照市食药监局统一部署,围绕专项整治的工作目标和各项任务,强化组织领导、细化工作责任,将几个专项整治工作有效结合起来,同推进、同实施、同督查、同考核,形成了全市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工作合力。综合来看,专项整治行动基本达到预期目标,取得较为明显的成效。

  一是组织有力,培训到位。为落实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郴州市食药监局成立了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明确了整治工作的牵头科室、配合科室,并实行领导带队、全员参与,做到了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各县、区也成立了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在行动前,郴州市局召开了动员会议,并分层次组织食品监管人员进行集中培训。其中市局累计培训303人次,各县、区累计培训22场1816人次,举办食品生产经营及餐饮从业人员培训6928人次。同时,各级监管部门还充分利用各类媒介广泛宣传新修订《食品安全法》及整治工作的目的意义,通过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12331”等宣传活动,走上街头和农村社区,面向公众广泛普及《食品安全法》及食品安全知识,提高公众的法制意识、安全饮食意识和维权意识。

  二是突出重点,务求实效。整治期间,全市共检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4.1万户次;检查批发市场、集贸市场等各类市场369个次;开展监督抽检947批次,累计查处各类食品违法案件185件,其中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案件6件。与此同时,郴州着力开展“四查”行动,对辖区内无证的食品生产经营者进行集中排查和清理,准确掌握无证食品生产经营的基本情况。截至目前,全市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经营者23462户,整治期间,规范引导办理许可证2630户,依法取缔无证经营68户,捣毁“黑工厂、黑作坊、黑窝点”18个。整治期间,全市共责令改正1907户,查处食品生产经营者不按规定履行法定进货查验义务违法案件42户。此外,监管人员还对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在食品中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以及经营超过保质期、腐败变质、掺杂掺假等食品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查处,严格检查原辅料进厂查验、食品添加剂管理和使用、标签标识、出厂检验和销售去向等情况。整治期间,全市共监督抽检食品571批次,查处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食品案件46件。

  三是完善机制,落实责任。郴州加大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创新力度,制定了市县食品安全监管事权方案,明确了分级管理体制下,市、县、镇三级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和权利义务,同时梳理责任和权利清单,发布责任清单49项、权力清单172项。在监管过程中,全面推行日常监管责任网格化、检查格式化、管理痕迹化,市本级、县市区和乡镇分别划分监管网格,明确各层级事权,定格、定人、定责,将日常监管责任落实到人、到岗、到位,实现了监管责任全覆盖、无缝隙。与此同时,出台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现场验收标准、食品生产许可实施办法(暂行)、超市食品安全经营规范,要求食品企业对食品安全作出公开承诺并上墙公示,促使企业自觉履行食品安全责任承诺,接受社会监督。建立随机抽取被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检查人员的“双随机”抽查制度,将“双随机”、“单随机”抽查,引入日常检查、专项检查、飞行检查、现场核查、监督抽检等监管执法环节,对全市各级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情况进行随机抽查、明查暗访,促使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责任有效落实。按照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要求,郴州市局切实加强了农村食品药品监管体系建设。北湖区、苏仙区分别在14个乡镇单独设立了食品药品监管所,9个县市综合设置了84个监管所。北湖区、苏仙区同时还在市城区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组建了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队伍,负责食品药品日常巡查、信息报告、跟踪落实整改等工作任务,全市基本建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食品药品监管网络体系。

  (来源:郴州市食药监局 撰稿人:刘法佳)

阅读下一篇

返回红网首页返回专题频道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