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系红网第二届全国大学生“评论之星”选拔赛参赛作品
近日,网曝“浙江瑞安一幼儿园教师体罚幼儿”引发网友热议。幼儿园一位家长发现孩子身上有伤痕,怀疑在幼儿园被打,遂在孩子书包里放了一支打开的录音笔取证,收集了幼儿园老师怒打、狂骂小朋友的音频资料。4日,浙江温州瑞安市公安局确定瑞安市实验幼儿园(民办)涉事教师郭某某和周某殴打幼儿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对涉事教师郭某某和周某分别作出行政拘留14天和12天的处罚。
一时间关于该园教师变相体罚孩子的其他内幕也相继曝光——教师教孩子把风油精涂在眼睛上;小孩不听话被关厕所……尽管目前瑞安公安机关对其他“内幕”尚处在采集证据阶段,但不难想象,在一所封闭的幼儿园,想对一群表达能力和认知能力都较低的幼儿施暴是再容易不过的事了。
幼儿园教育之所以存在诸多“猫腻”,笔者以为主要跟几个因素有关:
幼儿天然缺乏自我保护意识,表达能力和认知能力还比较低。这样一群“不懂事”的小孩,他们一般不能够对老师的态度行为进行判断,更不会将其遭遇完整地复述给父母听,这样就给幼儿园的种种不当教育留下较大的空间。
部分幼师的专业素质和师德比较低下,教育观念出现偏差。事后发现,很多涉事教师都是不具备正式幼师资格的。但对幼师需求量大与幼师普遍薪酬低形成的不对等衡量比值,导致了很多幼儿园对幼师准入缺乏严格的把关,幼师入园后的聘用、考核、监管等制度又不能跟上。素质和德育都无法保障,传统的“以打为主”的观念未根除,这样的人“为人师表”,必将后患无穷。
幼儿园的相对封闭管理,为诸多猫腻起到了掩饰作用。此次事件中,涉事幼儿园此前虽有十余年的良好口碑,但在这一件事上出现了这么大的纰漏——涉事老师多次“虐童”而园方未能在监控器及时发现,直到公安局干涉调查才发现视频记录。“封闭管理利于幼儿成长”,也正是因为这样漂亮的口号,幼儿园便将园里一切罪恶的勾当隔离在公众视野之外,反而成为一块合法施暴的“飞地”了。
目前大多数虐童事件的发生集中在民办幼儿机构,如果不能对民办和私立的幼儿教育机构进行全面整顿,不仅会导致虐童现象的恶化,更会影响幼儿教育的发展。因此,尽快将学前教育纳入到义务教育体系显得尤为重要。一方面,公办幼儿园的规模需要不断扩大,并且明确各类幼儿园的办园标准和限制条件;另一方面,提高幼师的入园门槛,尤其是注重对幼师综合素质的考核,为幼师提供更好的薪资和福利待遇,提高社会对幼师的尊重和认可程度,也可从根本上缓解“幼师缺口大,园方饥不择食”的问题。
另外,虐童事件一再发生,为何如此恶劣的行为却不用当事人承担刑事责任,这无疑暴露了我们在幼儿保护工作方面的缺陷。对此,笔者以为可以借鉴日本、美国等在儿童保护方面立法相对较为完善的国家,结合我国当前的国情,对虐儿行为的判定标准进行严格划分,制定符合中国特色的儿童保护法、防止儿童虐待的处理办法等。
文/张燕婷(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