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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暴”面前不分性别

来源:红网 作者:王瑞 编辑:夏熊飞 2016-12-08 00:05:06
时刻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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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系红网第二届全国大学生“评论之星”选拔赛参赛作品

  近日,北京的郭先生因不堪忍受妻子的家暴,到法院起诉离婚。郭先生要求法院禁止赵女士的家庭暴力,同时要求妻子在距离他住所、工作单位及经常出入场所200米以外活动。法院经审查作出裁定,禁止赵女士实施家庭暴力和骚扰郭先生。据悉,这是北京市法院首次向男性当事人发出家暴保护令。

  事件一出,在新闻客户端,微信微博引发了网民的热议。网友糖瓜说道:“这个男的得多窝囊啊,估计是上门女婿。”“不知道你是心软舍不得打呢!还是你真的很弱。”微博用户King评论道。相比女性被家暴,网友看待男性被家暴更多的是带有一丝讥讽,人们更像是在看笑话,看一场夫妻的小打小闹。不过也有人认为男性被家暴同样应该被重视。“家暴本来就不是只在女性身上发生,反家暴法保护的是每一个人。”网友柠檬表达了对此事的看法。

  一提到“家暴”,人们脑海中总会浮现出强势的男人对娇弱的女人实施暴力行为的画面。这种男性较为强壮,通常是施暴一方的“刻板印象”对于男性来说是不公平的,因为男人有可能也是家庭暴力的受害者。暴力的本质,不是力量的强弱,也不是男女性别本身,而是在不平等的权力关系下实施的控制行为。

  某个公益机构曾在重庆做过一个200份的入户调查和300份的接头抽样调查,结果显示:男性中有80%曾受到过家庭暴力,其中包括“冷暴力”,言语的辱骂,甚至是大打出手。据媒体透露,30%的家庭存在家庭暴力的现象,受害者15%是男性。这意味着男女受到家暴的比例相当,男性遭遇家暴并不罕见。

  事实上,男性遭遇家暴的数据可能比女性更难统计。家暴的基础是体能优势,由于男女之间的体格差距明显,男性并不会认为来自妻子的一些打闹行为属于家庭暴力,传统观念中的“好男不跟女斗”“君子动口不动手”的“大男子主义”思维更是影响着男性的行为判断。在遭遇暴力后,往往会选择隐忍,不愿将“家丑”外扬。

  另一方面,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男女之间的经济社会地位逐渐趋于平等,女性无论是在经济上还是思想上开始变得独立,在社会分工上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这些客观上表现出的男女平等,在一个“男权思想”根深蒂固的社会中,人们也许尚未适应这其中的微妙变化,男尊女卑的观念依然存在,所以女性被家暴依然是人们关注的焦点。但普遍规则并不能够描述每一段个人关系的复杂性,女性殴打男性一样不应该被人们忽略纵容,因为只要是错误的暴力行为,不论行为主体是谁,都应该是我们制止反对的。

  “家暴”面前无关性别,男女都会受到伤害。如何避免家庭暴力是夫妻婚姻中的必修课。首先夫妻双方应该加强沟通,树立男女平等的意识,学会换位思考,这是避免家暴最基本的要求;其次,法律不讲人情,不分强弱,只认真理。面对家暴,受害者要学会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殴打他人,不管男女,都是违法的;最后,社会中是否需要一个类似于“妇联”这样的机构组织来保护男同胞的合法权益,关爱他们的身心健康也值得大家去思考。而在英国为男性提供援助的机构超过30所,瑞士则有“男性之家”。

  解决家暴问题,需要把男女平等的理念更深入地植入到每个人的内心,爱的基础是平等。让所有人明白暴力是侵犯他人的错误行为,每个人都有权享有没有暴力的生活。只有真正实现男女的一视同仁,家庭暴力才会远离我们。

  文/王瑞(西安工业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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