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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如厕牌”不应全盘否定

来源:红网 作者:杨雄 编辑:夏熊飞 2016-12-04 00: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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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系红网第二届全国大学生“评论之星”选拔赛参赛作品

  近日,贵阳市清镇某中学制定“学生上厕所需带如厕牌”的新规引网友热议。清镇养正学校校长黄克忠表示,11月30日晚自习时把如厕牌发到每个班后,12月1日,教育局就责令学校立即停止,在当天晚上,学校就取消了这个限制。(12月3日《贵州都市报》)

  早在两年前,就有学校做过这样的尝试,江西萍乡上栗中学向每个班级发放一张“入厕许可证”,该证平时放在讲台上,需要上厕所的同学必须携带该证才能被允许进入厕所。与“如厕牌”的遭遇类似,很快就被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叫停。

  此次被叫停的理由是该规定违反了《未成年人保护法》,但是,筛选掉其中违法违规的成分,“如厕牌”多少有一些现实诉求和借鉴意义在里面,当地教育主管部门也应看到学校的良苦用心,对其因势利导,而不是一纸令下,全盘否定。

  首先是学校都需要这样的规则,人和动物最大的区别之一就是有规则意识,“吃喝拉撒睡”虽然是每个人天生的权利,但在规则面前,人要学会从生理和心理上进行克制和调整,而不是随心所欲,禁止随地大小便是对这样的行为进行空间上的限制。

  可以看到,学校规定里要求的两个时间段,对学生以及教师教学来说都非常重要。上课去厕所的无非两种人,一是真正想上厕所的人,还有一些就是“身在曹营心在汉”的同学,借上厕所的名义抽烟、跷课,一去就是一节课,甚至是“一去不复返”。第二类人多了,就会影响教学秩序与课堂质量,出于这样的考量,在上课期间和晚自习的时候去上厕所,也就不是一个人的事儿了,还会影响到大多数人上课,因此学校需要制定相应的规则去降低这样的不良影响。

  此外,出于安全考虑,“如厕牌”也有可借鉴之处。学生去厕所,有一个不成文的规矩,就是必须先给老师打报告,经老师批准后,学生方能如厕。但这样的口头约定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假如学生骗了老师,借上厕所的名义去做别的事情,一旦出了事故,老师就会背上“疏于监管”的罪名。所以,“如厕牌”值得借鉴的地方就是将不成文的规矩书面化、程序化、白纸黑字清清楚楚,既是为了保障学生安全,也是在出现法律纠纷时,保护老师的利益。

  “如厕牌”是学校发现问题及时制定的解决方法,也是对学校既有管理制度的补充和完善,虽然在形式和具体规定上有违法违规的成分。但是换一个角度看,“如厕牌”是对教育管理模式的一次探索,不可避免要经历试错与纠偏的阶段,其经验和教训,都是未来教育管理模式的镜鉴,对此,当地教育主管部门不应将其全盘否定,而是要指导学校反思公众的质疑声,改正不足之处,加以完善,找到学生权益与教学管理之间的平衡点。

  文/杨雄(西南科技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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