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系红网第二届全国大学生“评论之星”选拔赛参赛作品
近日,湖南一名快递员工尹某猝死在株洲合泰大街上,临死前,他坐在地上,告诉路人,“我好累。”有人称,快递员从事的是高风险、高强度、高负荷的“三高”行业。也有人称,快递员是一个自由而又有高收入的“美差事”。那么,他们的工作状态究竟是怎样的?(11月23日中国新闻网》)
面对猝死的快递员,不免让人心生同情,事实上很多人也带入了这种情感。虽说面对逝者,我们应该多一点人文关怀,可问题是,快递员猝死的原因,可能不仅仅是“累”,还有其他很多因素,那么在解读这一事件的时候,是不是应该避免误伤其他的快递员呢?
这里所说的防止“误伤他人”,是为了防止解读过程带入其他的情绪。比如,由一起个案上升到对快递员群体工作状态的思考,这是好事,能够通过这一事件,给快递员们更多的制度保护和职业认同。然而,并非所有的快递员都处于这样一种忙得昏天黑地的状态,相反,“快递小哥迎娶外国媳妇”“博士送快递”等等,也在说明快递行业并非全是高负荷、无人情味的。
在众多同情的声音中,我注意到很多批判快递行业折磨人的观点,虽然同情属于人之常情,可盲目以及空穴来风的同情,是没有必要的,它同样也会形成一种误导的氛围,甚至是误伤那些奔波在城市各个角落的快递员们。
其实,对于猝死的快递员,和很多人一样,我也很同情,但同情的目的是为了唤醒一个群体的自省。从给快递员尹某急诊的医生回应来看,医疗人员到场时,尹某已经没有生命迹象,死因可能是最常见的心源性猝死,也不排除急性的脑血管病病变。此外,尹某的家庭经济状况并不是很好,上有老下有小,收入来源单一,想要挣更多的钱所以工作拼命,与其说这是一种个体选择,还不如说是面对现实的无奈。当这种无奈选择遭遇现实的折磨时,该反思的,不是同情快递员,而是什么“累”垮了他们。
这其中,确实有着快递行业制度的人性化缺失。目前很多快递企业属于承包制,个人花钱就可以承包一个片区,然后再雇佣快递员进行快件的投递。快递企业不会对保险和合同做要求,而承包商属于自负盈亏,大部分承包商为了省钱和规避风险,不愿意为快递员购买保险和签订合同。换言之,快递员所面对的压力,不仅是家庭生计带来的直接压力,还有缺少制度保障带来的隐形压力。
而我们在解读这些压力时,仍然需要客观和理性,过分强调快递员个体的可怜,只会忽视掉他们背后的制度完善需求。人们对有苦衷、有难处的人同情,是基于人情社会的常态选择,但正因如此,就应该避免这种悲观情绪蔓延至其他群体。
对猝死的快递员抱以同情,不仅是人之常情,也可能是为了满足情感消费的“互利共赢”。总结说来,对个体事件进行反思,是为了让私人话语进入公共领域,推动公共政策的改进,给城市中的那些“小蚂蚁”以平等的权益。类比到具体情景而言,那就是快递行业确实需要正视快递员的权益了,而当解读这一事件时,应该避免过度消费或者误伤他人。
文/宋潇(西南科技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