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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人民为中心做好食品药品安全新闻发布

来源:中国医药报 作者: 编辑:余艺丹 2016-11-15 09:19:45
时刻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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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就新闻舆论工作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新要求,我们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加强和改进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食品药品安全是重大的基本民生问题,我们必须在习近平总书记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指引下,全面提升新媒体环境下食品药品安全新闻发布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一、筑牢基础,确保新闻发布的及时性和全面性

  信息公开是新闻发布的基础,是新闻发言人制度设计的根本宗旨。只有将日常的信息公开工作做到位,才能为新闻发布和舆论引导营造良好的基本环境。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局长毕井泉要求加大透明力度,信息公开是对消费者最好的保护,是对违法者最大的震摄,是对执法者最有利的约束,是对社会舆论最主动的引导,也是对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最大的贡献。总局制定了严格的制度,明确了信息发布的内容、责任部门、发布时限。食品药品监管信息和工作动态信息应当在信息形成当日对外发布;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信息应第一时间对外发布;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标准规范、技术指南等信息,3个工作日内公布;飞行监督检查信息一般应在检查结果审定批准后2个工作日内公布;抽检信息公告一般应在抽检结果审定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公布;行政处罚信息一般应在行政处罚结论作出后5个工作日内公布;案件查办过程中,涉及公众健康和安全的信息,原则上应及时发布;产品召回信息一般在作出责令召回决定后当日发布。

  二、建立融合,确保新闻发布的主动性和权威性

  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是“新闻富矿”,也是舆情多发地,舆论热议地。为了主动引导舆论,我们建立新闻发布与监管工作融合机制,推动新闻发布与监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通过重点工作通报机制与新闻联络员制度,邀请司局长参加发布会和通气会,推动司局主动设置发布议题。同时,建立舆情研判和发布会商机制,掌握媒体和公众的关注点、困惑点、质疑点,把专业性、技术性很强的信息,例如:食品安全风险解析、食品安全消费提示、食品安全风险科学解读、药品不良反应通报、产品召回信息的解读等,“翻译”成公众听得懂的话,让新闻发布既有力度,又有温度。

  三、用新媒体,确保新闻发布的传播力和影响力

  发挥好传统媒体的作用,运用好新媒体优势,形成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互补格局,极大地促进了新闻发布的传播和影响。同时,立足于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网站、微博、微信和客户端的“两微一端一网站”的自我发布平台。一是“做实”总局网站平台。对网站进行改版,栏目设置突出“为民、利民、便民”特点,强化“可视、可读、可感”,进一步增强政府网站的吸引力、亲和力。二是“做全”客户端,“中国食品药品监管”客户端与总局网站内容完全可同步,数据库可查询,信息可反馈。三是“做活”微博微信。实行差异化传播,通过微博及时发布动态信息,特别是突发事件的信息;通过微信发布公众关心的内容,让微博微信内容更灵活,形式更多样。四是“做好”系统内互动。建立全国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微信互动机制,以及与医药领域较有影响力的微信公众号联动机制,扩大新闻发布的传播力和影响力,让权威声音占据网络舆论主阵地。

  四、借力科普,确保新闻发布的大众化和通俗化

  食品药品安全既有社会性特征,更有科学性特征,必须将科普宣传放在与新闻发布同等重要的位置,针对不同人群量身打造适合需求的科普产品,产生效果力;顺应新媒体发展和公众阅读习惯,打造深科普、浅阅读、可互动、可转发的可视化科普作品,产生影响力;积极利用、有效整合各类政府、社会及行业资源投身科普,产生聚合力。普及科普知识,对提高媒体和公众科学素养,避免以偏概全判断我国食品药品安全状况,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形成舆论场理性声音,具有潜移默化、润物无声的作用。我们与多个主流媒体建立科普合作机制,形成多种形式、多种渠道的科普传播,不断加大科普宣传的力度,提升宣传的效果。同时,与农业部、质检总局、网信办、新华社等部门和新闻单位建立食品药品监管辟谣联盟,及时澄清谣言,消除公众对食品药品安全的误解。

  五、服务媒体,确保新闻发布的准确性和故事性

  对媒体采访需求“零拒绝”,善待记者,做好服务。有计划组织媒体现场采访,讲述食品药品监管故事,形成“在工作中升华友谊,在友谊中推进工作”的良好氛围,既发挥媒体的监督作用,也要发挥媒体的推动作用。同时,加强对媒体记者食品药品相关知识的培训,通过大专院校以及相关的论坛开展媒体培训与研讨,增强记者食品药品相关专业知识,提升食品药品安全报道工作整体的准确性。

  六、防治“四病”,确保新闻发布的常态化和制度化

  不断改进新闻发布中存在的问题,让新闻发布稳步推进,形成常态化和制度化。下一步重点考虑解决以下问题:一是让新闻发布内容通俗易懂贴近公众,处理好信息公开与新闻发布的关系,治发布内容的“公文病”;二是做好全媒体监测,处理好舆情监测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的关系,治舆情回应的“拖延病”;三是建立部门间协调机制,处理好部门信息与新闻发布有效衔接的关系,治新闻发布的“梗阻病”;四是加强新闻宣传专业的培训,处理好业务能力与媒体打交道能力共同提高的关系,治媒介素养“营养不良病”。(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新闻宣传司司长、新闻发言人 颜江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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