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系红网第二届全国大学生“评论之星”选拔赛参赛作品
近日,某微信公众号推出一篇题为《妈妈给我买了一双耐克的球鞋,学校就取消了我的贫困助学金》的文章,一时在网络上激荡起不小的思想涟漪。
文章讲述一个贫困大学生因母亲省吃俭用为其买了一双耐克鞋,而被取消助学金的故事,文字不乏悲情渲染,故事讲得涕泪俱下。对此,读者多报以同情与义愤,认为贫困不等于卑贱,穷人也有追求美好的权利,学校这样做有失公允且不近人情。故事的客观性和后续发展笔者无从得知,因而无权评判学校的做法。但是毋庸置疑,衣着好坏是消费水平的直观体现,以之作为贫困与否的衡量标准,确有其必要性,不可以“践踏尊严”之云云一言以蔽之。
前有华中农大宣布餐费高或被取消贫困生资格,后有陕西大学生买电脑申贫被拒,如今又来了个以“鞋”定准,尽管一刀切的评定模式确有弊端也饱受诟病,然而类似事件仍旧屡屡发生。黑格尔有句话叫做“存在即合理”,万事发生皆有缘由,其实一刀切的残酷背后是学校的无奈,不一刀切的调查成本巨大,高校难以承担。
《普通高校、高等教育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将申请基本条件规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生活简朴”,这一标准宽泛笼统,把贫困认定的难题留给了地方高校。一方面,助学金分配名额紧张的现实遭遇申请人数众多的尴尬,另一方面由于金钱的诱惑和评定过程中主观弹性因素的影响,“伪贫困”乱象滋生,导致信任危机,因此学校必须制定严谨的评定程序与机制以堵住“悠悠之口”。
谁都清楚量化评定标准是最佳方式,可量化要建立在对申请者一一核实的基础之上,同班的民主评议者尚无法完全了解情况,显然,学校对庞大贫困生群体的核实心有余而力不足,对全面调查产生的经济代价也无力承担。这种情况下,衣着好坏、简朴与否在严格的评审程序中作为直观可辨的参考依据,有其合理性内涵。在国内现有的关于国家助学金评定的研究文献中,学者多以节俭程度作为重要的参考标准,靳丽萍、薛皓在《地方高等院校国家奖助学金评定中的量化模式研究》一文中明确将“家庭贫困程度”“生活节俭程度”“学习成绩”和“德育表现”确立为评定的四大基本要素。
诚然,合理并不意味着尽善尽美。正如备受诟病的高考制度,它残酷、压抑天性,甚至不是绝对的公平,但是面对中国的现实状况,无人能想出更加公正的选拔人才的方法。以节俭程度作为贫困生的评定依据,也是这个道理。
接受资助是一种权利,买名牌高消费也是一种权利,只是前者基于贫困,后者基于富足。助学金是用于支付生活基本费用的,而不是提升生活品质的,毕竟中国的贫困大学生群体庞大,再怎么省吃俭用也买不起耐克鞋的也大有人在。从另一种角度讲,权利与义务是对等的,贫困大学生在享有资助的同时,是否需要考虑履行节约教育资金、艰苦奋斗的义务?
“贫困生该有贫困生的样子”的确是一种侮辱,但贫困生在享有权利的同时履行义务却是贫困资助机制和谐运作的不二准则;以偏概全的草率评定绝对不妥,把以衣着好坏、消费水平作为参考要素的做法“一棍子打死”也坚决不行。
高校的精准扶贫工程,任重而道远。绝对公平难以实现,但追求最大程度公平的脚步不能停歇。要使助学金发放到真正需要的人手中,学校必须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综合考察学生的消费水平,并不断完善申诉制度,使贫困生的评审更加全面、科学、透明;学校可以建立贫困生消费追踪机制,监测学生就餐的平均消费水平、助学金发放后的消费去向等;此外,学校要加强对受助学生的励志思想教育,以杜绝受助者不劳而获思想的滋生,因为,说到底,助学金只能救急而不能救一生,自立自强才是治愈悲情的良方。
悲情的发生与规则“一刀切”的操作有关,但不能因为悲情,而盲目地否定规则的合理性所在。
文/郑文玲(湖南师范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