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系红网第二届全国大学生“评论之星”选拔赛参赛作品
近年来,“校园贷”在吉林长春部分高校中发展得如火如荼。一些人利用“校园贷”设计骗局,借助“刷单”任务引诱学生进行校园贷款,接着要挟学生不发展下线就不给工资,导致学生无力偿还贷款,其组织形势与传销组织无异。(10月31日《北京晨报》)
“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时代浪潮下,校园贷金融业务的发展无疑能为大学生的创业梦搭起云梯。当然,对于更多的寒门学子而言,借贷助学业务意味着能在减轻家庭经济负担的同时,助力他们完成大学理想。
然而,凡是都有两面性。校园贷引发的债务危机和衍生出的传销犯罪亦常见诸报端。从长春七高校借助校园贷致使近80人被骗的网络传销犯罪等案件中,我们不难看出,不法分子游离在法律的灰色地带,频频利用学生的单纯,引诱学生进行盲目贷款,再依靠传销形式要挟学生发展下线,从而最终导致雪球越滚越大。
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大学生面对校园贷的资金诱惑,能不能提高财商,把控风险,搞清楚自己的贷款目的,则显得尤为重要。对大学生而言,抱着“花明天的钱,享当下的福”的思想去借贷的时候,不妨问问自己的家庭能否承担这份提前消费;拿着创业的理想走向贷款的金融风暴时,不妨多做几次推演,问问自己创业的可行性有多大,贷多少合适,能不能偿还得清;面对刷单兼职和师兄师姐的“拉帮入伙”邀请时,不妨问问这份兼职是否来路不明,身边的这位前辈是否值得信任,再听听父母的意见,听听老师的意见……大学是学习的净土,在被物质和金钱充斥的环境下,保持理性的思维和对物质诱惑的警惕性,或许比挣钱的能力更值得我们拥有。
众所周知,校园贷正是因为贷款门槛低,限制少,手续快,审查少等因素,才受到不少学生的青睐,但也正是这样的“化繁为简”,才让网络借贷平台多出了不少安全缺陷和风险漏洞。对此,银监会等部委近来联合发布《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以此规范包括校园贷在内的网络借贷活动。文件要求,未来各机构主体在发放校园贷时,必须考虑借款人的还款能力,并禁止过度宣传。
国家的政策法规的出台并不意味着管理漏洞的终结,如何将政策落实才是解决问题的根本。一方面,还需政府部门加大管控监督力度,对于不照章办事的借贷机构,要坚决取缔;另一方面,平台机构也需不断实行技术更新,利用大数据分析借贷用户的信用记录以及偿还能力,而非用“暴力催收”,取代事前审查。
当然,校方和家长还需打起精神,为学生做好财务安全教育,普及金融风险意识,提高理财能力,从而让校园贷真正发挥出它应有的良性作用。
文/杨雨奇(暨南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