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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日报10月10日讯(记者 李秉钧 通讯员 何珍良 刘平)10月10日,汝城县纪检部门在整理档案资料时发现,中央红军长征途径汝城时,《红星》报出版了长征途中唯一的一份“号外”,该“号外”详尽地明确了红军铁的纪律。
当地党史专家介绍,1934年10月29日至11月14日,中央红军长征途径汝城。11月7日,中央红军总政治部驻汝城县延寿乡大山村,《红星》报在这天出版了一份“号外”。这份“号外”不是报道重大新闻和消息,而是宣传加强党和军队组织纪律性。内容包括“不乱打土豪,不乱拿群众一点东西;不私打土豪,打土豪要归公;损坏了群众的东西得赔偿,借群众的东西要送还;不强买东西,买东西要给钱”等。
这份号外还以“创造争取群众工作的模范连队”的方式,要求广大红军战士严格遵守纪律、维护群众利益、处理好与群众的日常关系等。这些宣传,对于争取群众支持,提高党和红军的威望,有着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