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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2014年度全国优秀律师】杨建明:基层干部成长为优秀律师

来源:红网 作者:陈宗昊 罗绍青 编辑:胡冲 2016-10-10 23:1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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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建明律师

  红网时刻新闻记者 陈宗昊 通讯员 罗绍青 长沙报道

  “如果非要说个为什么,大概是我更喜欢律师这个职业吧。”回顾当初从党政机关辞职担任执业律师,湖南中楚律师事务所主任杨建明觉得原因很简单,“我就想试试看自己行不行。”

  1991年,大学毕业分配到株洲县工作的杨建明在仕途上一直比较顺畅。他的岗位从县人大办公室到县委组织部,再到县委办公室担任常委秘书,在旁人眼里属于“前途一片光明的年轻干部”。

  “调到乡镇党委干了几个月副书记后,我发现自己不太安心在基层工作,更主要的是距我的律师梦越来越远。”杨建明笑着说,因为怀揣梦想,他于1995年通过律师资格考试,“总想着有朝一日能执业。”

  在自己要求下,杨建明被调到县司法局担任副局长,“这样可以跟县里的律师事务所和律师们多打交道,看看他们是怎么做的。干了两年,我辞职执业的念头越来越强。”

  不过,杨建明也坦承,收入差距大也是一个方面。在当时,一名县司法局副局长每个月大约能拿到600多元工资,“而律师就不同了,多劳多得,简单又直接。”2000年,一个偶然机会让他终于梦想成真。

  辞去公职做律师,让杨建明身边的人觉得不可思议,不少人劝他谨慎考虑,但他决心已定,最终加入当时正在组建的通程律师集团。

  “之所以选择到长沙,一方面舞台大接触面广,另一方面,长沙是省会,执业更有挑战性。我喜欢有挑战性的工作。”

  十多年来,从当初什么类型案子都接的新手,到执掌湖南通程律师事务所的主任律师,事实证明杨建明当初的选择是正确的。2013年,杨建明带头组建行政法、土地法专业律师团队,将主要业务领域放在党政机关、行政法和土地法等专业法律服务方面,并于2015年带领团队全体律师、实习律师和部分执业律师加盟新组建的湖南中楚律师事务所,并担任主任、党支部书记。

  “这是我们深入贯彻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决议精神,顺应立法法关于地方立法改革新形势、新要求的行动。”杨建明认为,之所以敢“吃螃蟹”不仅仅因为专业知识上有信心,“与当年在体制内的工作经历也不无关系。”

  “譬如说,地方党委政府在制订政策、推动地方立法时的目的和思维方式到底是什么?没有亲身经历过的人是很难摸清楚的。而我们能做的,是在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出台前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让过程和结果少一些瑕疵,更加完善。”

  “好比我们代理当事人的案子,首先要告诉他如何按照法律程序起诉,如何撰写诉状。为什么前几年有些所谓‘奇葩规定’被网友吐槽?不能一概说是目的不正当,更多的是制订过程中缺乏专业法律人士的参与,最后闹了笑话。”

  不过,令杨建明高兴的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依法治国理念越来越深入人心,“官员们的法治意识有了很大提高,各级政府对法律顾问的作用也越来越认同。这不仅是推动法治社会建设的利好消息,也是法律服务工作者在专业领域拓展业务空间、进一步发挥积极作用的号角。”

  杨建明和同事们都发现,如今“民告官”真正对簿公堂的案件逐渐增多,其中不少都属于历史遗留问题,但越来越多的案子最后都能通过协商化解。他认为,这缘于党和政府在依法行政方面越来越严谨,加上相关法律体系的完善,很多案件结果大致可以判断,通过协商化解矛盾纠纷更容易更方便。

  “如果不跳出体制内,一心一意走仕途,我应该也有个一官半职了,但我不后悔自己的选择,也感谢体制内的那段经历。”十多年来,杨建明完成了从基层干部到全国优秀律师的华丽转身,当问及如何成为一名优秀律师时,他希望青年律师首先要树立明确目标,“既然选择做律师,就要努力成为好律师,这样才有足够的激情和勤奋去对待工作上的每一个细节。”

  “有年轻律师问我,要成为大律师、名律师有没有捷径可走?我告诉他,只有把精湛的专业素养和刻苦的工作学习态度结合起来,同时坚守职业道德才是正路。否则,满脑子金钱意识,甚至想些歪门邪道,只会害人害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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