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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优秀县域律师】张红兵:律师是捍卫法律的守护神

来源:红网 作者:李慧 罗绍青 编辑:胡冲 2016-10-10 23:1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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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红兵律师

  红网时刻新闻记者 李慧 通讯员 罗绍青 永州报道

  2010年夏季某天的凌晨1点左右,湖南永州市东安县电力公司稽查大队队长敲开了张红兵律师的家门,请求他就高压触电死人事件出面再次参与协调。像这样的情景,张红兵表示,律师出面协调处理公共突发事件数不胜数,经常被通知邀请出现在处突现场,而这些也是律师的社会责任和职责所在。

  张红兵律师,1996年开始执业,现任湖南慎明律师事务所主任。在湘南偏僻的小县城——东安县城,没有惊天大案,更没有使其一夜暴富的案源,但20年的执业生涯,他却忠实从事律师职业,执着追求公平正义。他办理的一千多件案件中,有三名极刑犯是他从死亡线上拉回的。有2名刑事被告人被宣告无罪;他举办过数十场(次)的法律讲座,为诸多弱势群体提供了法律援助;他多次被评为县、市优秀律师、先进工作者……

  2010年,东安县白牙市镇某领导70岁的母亲因不知高压电变压器危险,去阳台晾衣服时,脚踩变压器被电击触电身亡。当时几十号人连续三天到东安县电力公司闹事,相关职能部门召集相关单位人员召开协调会议,协调3个晚上无果,没有结果闹事的老百姓是不会离开的。协调时,张红兵律师作为东安县政府、电力公司的法律顾问,以律师身份,按照法律规定给出了调解意见,凌晨1点,张红兵再次被叫去协调化解矛盾,经过耐心细致的调解,最终电力公司赔偿死者亲属10多万元。成功解决了纠纷,化解了矛盾。

  类似这样的公共突发事件经常发生,作为律师,承担着政府、顾问单位和老百姓、当事人沟通的桥梁,成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积极推动者。由于政府依法行政、安全生产工作的抓严抓实,近年来,公共突发案件有所下降,依法行政的能力大幅提升,老百姓的法律意识增强,也切实感受到法律的公平公正。

  面对每一个当事人,不论来自城乡、不论家庭贫富,只要来到律师事务所,或是打进一个电话,张红兵都热情接待,让他们带着困惑而来,载着满意而归。在办理具体案件过程中,他善于发挥调解技能,使诸多案件当事人息诉服判。仅2009年—2010年,他代理的60多件民事和刑事自诉案件,撤诉和调解的占到一半以上,深得法官好评和当事人赞誉。

  作为律师的他深切地感知,每个案件不能只是单纯争取胜诉结果,更应该注重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相统一,使法律的公平正义得以完美彰显。

  2009年,张红兵律师担任被告人蒋国华涉嫌交通肇事致人死亡一案辩护人,此案因死者家属人多势众,多次到县政府、人大、法院、检察院聚集、信访,要求重判蒋国华,并赔偿巨额损失,张红兵律师也遭威胁。

  在法庭开庭时,张红兵律师为蒋国华作无罪辩护,原因是蒋国华交通肇事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2009年的那起车祸,在东安县井头圩岔路口同一地方、同一天,于凌晨5点多左右因下雨路滑,发生了5起交通事故,由于天下着雨,痕迹易被破坏,又没有监控,无法判定是哪台车压死了死者,证据上无法证明蒋国华为肇事者。经律师坚持不懈的努力,一、二审法院均采纳了辩护律师的意见,判决蒋国华无罪。被关押了一年多的蒋国华在出来那天,抱着律师痛哭说:“要不是您张律师,我还不知道要坐牢多久。您不仅为我洗去冤屈,更让我看到了法律的公正无私。”

  “律师既是办案者,也是法律的传播者。”张红兵表示,律师追求法律上的公平正义,伸张的也是法律上的正义,而非客观上的正义。律师应当惩恶扬善,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做捍卫法律的守护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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