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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优秀县域律师】黄玉东:县域小律师应有大作为

来源:红网 作者:李慧 罗绍青 编辑:胡冲 2016-10-10 23: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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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宜章黄玉东律师

  红网时刻新闻记者 李慧 通讯员 罗绍青 郴州报道

  “在小县城做律师也应有大作为。”这位来自湖南郴州宜章县的湖南省优秀县域律师黄玉东将此作为自己律师事业的方向。他从2004年开始执业,12年来,在宜章县城始终为之奋斗着,现为湖南莽源律师事务所主任。

  在其他同届通过司法考试的同学纷纷奔向大城市去做律师时,黄玉东却选择了回到家乡郴州宜章县,一个山区县城做律师。12年来,共承办各类诉讼案件500余件,有效维护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和当地社会的和谐稳定,作为一名律师,他为社会贡献了自身绵薄之力。

  然而律师之路并非一帆风顺,就在黄玉东刚踏进律师职业大门伊始,便出现了状况。2003年,当时还在做实习律师的黄玉东在同所执业律师的指导下,接手了自己律师生涯的第一个刑事案件,被告人姚某某(女)涉嫌故意伤害(重伤)案,而受害人竟然是自己的母亲,该案当时在法院判决前当地市级媒体作了“亲生女儿暴打母亲”报道,这给律师的辩护工作增加了无形压力。

  介入案件后,黄玉东了解到该案侦查机关在羁押犯罪嫌疑人后,在取证上存在严重失实,但仅从控方证据上又找不出太大破绽。为还原真相,黄玉东进行了扎实取证,并做通了证人思想工作出庭作证。第一次庭审后,因控辩双方证据冲突剧烈而休庭,第二次庭审前,作为该案辩护律师,他被公安机关传唤接受问话,相关部门组成专案组对辩护律师进行调查。

  “刚出道就发生这样的事,我当时内心还是很惧怕和不安的。”黄玉东的家人及指导老师劝他退出此案,通过激烈的思想斗争,黄玉东毅然决定继续辩护,最终该案以检察院撤诉、被告人获国家赔偿告终。

  黄律师在工作和生活中是一个“刻板”和惜时之人。比如说,生活中,他下班回家后便会将手机关机潜心查看案卷和法律文书,冬季期间大衣脱下后一定要叠好摆放好。工作中,他的时间甚至以分秒计算,在他随身携带的一个笔记本上,大大小小记录着每天要完成的多件事情,每完成一件划掉一件,或者连下个月的开庭等大事都事先计划,不漏掉一件事情。在接到当事人委托后,他必须在48小时内回电给当事人……

  “加班成了常态,周末不去办公室觉得不舒服。”当习惯已成自然,打破习惯反倒成了一种累赘。也就是凭着这股子劲头,从事律师职业以来,黄玉东积极参与涉法涉诉信访接待、法律援助咨询接待工作,热情、耐心做好每一次咨询接待,让每一位来访群众对自己的诉求做到“心中有数、少走弯路、不再缠访”,把事情从情、理、法的角度讲通讲透,让老百姓发自内心地心服口服。十余年来,由黄玉东接待过的上千名来访群众中,无一位群众投诉,无一位群众再行上访缠访。

  2010年,郴州临武县广宜乡陈某(未成年人)鞭炮爆炸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事故造成该名儿童重度残疾,因无力支付医药费而被迫停止治疗。黄玉东受理该案后,帮助受害人拿到赔偿款60余万元,陈某得以继续治疗,并在伤好后重返学校。2011年承办的受援人吴某等人特大交通事故(死亡7人)损害赔偿刑事附带民事再审案,事故发生在10年前,受害人因赔偿一直无法到位便多年不断上访,黄律师帮助平息了矛盾纠纷,该案后被省司法厅评为全省法律援助优秀案例。

  “我已经记不清有多少次看到当事人因通过我的法律服务维护了其合法权益而含泪而笑、满心感激的场景。”每年春节,黄玉东都能收到很多帮助过的当事人发来的短信:“我是一个您曾经帮助过的人,也是一直记得您的人。”每每这时,他的心里就有了欣慰感和成就感,虽然一直工作在县城,用法帮助他人也是一种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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