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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优秀县域律师】陈文发:个体户到律师的华丽转身

来源:红网 作者:刘玉先 周王宁馨 罗绍青 编辑:胡冲 2016-10-10 23:12:09
时刻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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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中南六省(区)论坛

到茶陵县洲陂村普法

  时刻新闻记者 刘玉先 实习生 周王宁馨 通讯员 罗绍青 株洲报道

  当过个体户,做过营销,考过公安,说起自己的律师之路,湖南挚友律师事务所律师陈文发自嘲“不可思议”。

  1982年,迫于生计,初中毕业的陈文发当起了个体户,就在生意越做越红火之际,一次对话让陈文发改变了原有计划。1994年的某一天,陈文发在长沙某单位工作的叔叔回老家省亲。“不能仅着眼于当下,你们目光要看长远一些,现在是知识经济时代,唯有知识才能改变命运,创造更多财富。”与亲人们的闲谈中,陈文发叔叔如此感慨。

  也就是这场闲谈,让陈文发从心底里打定主意,必须靠知识来改变命运,靠知识干出一番业绩,为社会多作一些贡献。为此,26岁的陈文发毅然决定自考湘潭大学法律学专业。

  功夫不负有心人,两年后,陈文发以优异的成绩顺利毕业。第二年,陈文发又以高分通过了全国司法考试,经过实习与审查合格后,正式成为一名合格的执业律师。之后还担任湖南省第七届律协代表、第八届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株洲市第四届、第五届律协副会长兼刑事专业委员会主任、行业规则委员会主任等相关职务。

  参政议政:连续二届担任茶陵县人大代表

  陈文发在参政议政方面热情高、责任性强,能力突出。作为茶陵县第十五届、第十六届人大代表,陈文发充分利用人大这一“为民代言”的良好平台,多次列席县人大常委会议、数次参与县人大对行政机关的专题调研以及借助参与《茶陵县“电视问政”》活动等机会,为搭建政府与老百姓之间的桥梁而添砖加瓦;认真审阅政府工作报告,积极建言献策。

  在这期间,陈文发共参加人大组织的各项专题调研活动40余次,提出有代表性的建议15条,其中《关于禁毒工作的建议》、《切实加强行政执法工作力度的建议》、《转换刑事诉讼程序时及时告诉律师或辩护人以充分保障律师履职的建议》等被评为优秀建议,而对县建设局评议的《加大对外宣传力度,建立建设局良好形象》补充发言和对县卫生局的《进一步加强对村卫生室和乡村医生的管理》的补充发言均赢得了好评;这些建议均为党委、政府依法、科学决策提供了重要参考。

  同时,陈文发还连续10年被茶陵县政府聘请为法律顾问,也是开发区管委会、城市投资公司、国土局、房产局等多家政府工作部门和企事单位的法律顾问。

  他利用这一较好的平台向茶陵县政府提出了《规范生猪定点屠宰》、《创新信访工作》等建议,引起了政界的广泛关注和充分肯定。由于业务能力突出、参政议政热情高,他每年参加县政府办的依法行政考核和重点单位的评议活动,在其担任非常重要的角色。

  执法办案:全心全意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法律的本质是公平正义,法律的核心也是公平正义。”采访中,陈文发不断重复着这句话。

  他是这么说的,也是这么做的。从业十八年来,陈文发始终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认认真真地服务于当事人,服务于社会,全心全意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期间,陈文发参与化解了茶陵县湖口镇意心村山林积案,该案件涉及山林面积达2000余亩,前后历经长达五年的时间,曾被县、市三次判决,仍然上访不断,陈文发不畏艰险,实地取证,坚持在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原则的基础上,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最终促成双方当事人之间达成和解。

  陈文发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得到了茶陵县检察院的充分肯定,以及时任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龚佳禾的亲笔批示(2011年10月14日):“意心村五组张光华之诉求最终得到解决,体现了把人民利益放在心中最高位置的执法境界,值得肯定,值得学习。在人民内部矛盾凸现的情况下,有效地释嫌解怨,促进和谐应该成为我们履职的最高价值追求”。

  陈文发担任茶陵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的法律顾问,近三年来,为开发区管委会修改经济合同60余份,追回投资款1000余万元,避免经济损失达千万余元。

  近三年来,他累计办理的民事、刑事、行政等各类案件200多件,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上亿元。仅2015年以来,陈文发所承办的行政案件30余件(为县政府担任诉讼代理人出庭应诉的案件就近20起),得到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的充分肯定,为化解社会矛盾,打造茶陵法治政府、诚信政府,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助一臂之力。

  党建工作:获评株洲“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

  党建工作历来是党政机关的一个重点,而在非公组织中从来就是一条“短腿”,陈文发任挚友律师事务所主任期间,在抓好业务工作的同时,非常注重党建工作,一直坚信党建工作顺利开展是该所律师业务发展的政治保障。

  他安排党性强、组织工作丰富的同志担任事务所党支部书记,并且给以充足的工作经费,践行“三个代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积极争先创优。近几年以来,所党支部在年轻律师中培养了5名入党积极分子,其中2名因人才流动去了上海和广州,3名已经培养成熟的,已成为了党员或正按照组织程序上报等待发展。

  在律师事务所,案件靠人办,业务靠人做,党建工作的重要任务是调动人的积极性。经过全体党员和非党员律师的努力,陈文发在任挚友律师事务所主任期间,在本县一直拥有良好的社会声誉,也取得了不少的荣誉,比如:2011年6月,该所党支部被株洲市司法局授予“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事务所党支部书记陈回儿同志被湖南省司法厅授予努力实践科学发展观先进个人称号。

  由于出色的表现,这些年陈文发先后荣获“湖南省优秀律师”“湖南省律师行业优秀共产党员”、株洲市首届“十佳律师”、市“模范遵规守纪律师”、县“政法工作先进个人”“信访工作先进个人”“湖南省优秀县域律师”等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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