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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县农村集体聚餐“公司化”

来源:红网综合 作者: 编辑:余艺丹 2016-08-04 09:4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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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综合讯 据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消息 今年以来,长沙县食安办、食药监局针对农村集体聚餐监管难到位、风险难防控、群众难满意的特点,按照《长沙市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采取“部门指导、公司运作、试点先行、总结推广”等措施,创新监管手段,严格监管落实,提升监管效果。先期指导扶持长沙尚鼎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在该县福临镇开展农村集体聚餐服务工作,取得有益尝试。主要做法:

  一是建立聚餐服务队伍。构建以建制乡镇为区域、以厨师为主体的农村集体聚餐服务公司,将一定范围内的流动厨师收拢管理,统一组织体检、统一组织培训、统一配备着装、统一购买保险、统一从业规范、统一管理制度,严格督促服务主体落实集体聚餐中各个环节的食品安全责任。同时,采取网格化管理的形式,推行厨师划片承接业务;每村明确一名主厨,负责对本村其他流动厨师接单后的菜单审核与现场管理,并向公司上报聚餐信息。

  二是建立食材配送体系。指导帮助农村集体聚餐服务公司建立食材配送体系和一次性餐具供应链。在保证供货质量的前提下,公司以低于市场价的价格供应相关食材、配料、餐具等。聚餐服务完毕后,承办厨师必须提供“确认菜单、厨房操作、村民就餐”三个节点的相关痕迹照片上报公司留存。公司对“供需对接准确、流程操作无误、聚餐活动安全、上报信息齐全”的承办厨师给予每起聚餐20元/桌补助。

  三是建立等级监管机制。对就餐人数400人人以下的,由乡镇(街道)食安办指派人员进行现场指导,提出现场制作要求规范;对就餐人数400人以上800人以下的,由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所属市场监管所指派人员联合乡镇(街道)食安专干提前一天进行现场指导,现场提出《餐饮服务监督意见书》;对就餐人数800人以上的(含800人)的,由县市场和质量监管局直属执法中队指派人员进行现场指导,现场提出《餐饮服务监督意见书》。此外,要求村食品安全协管员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提前申报聚餐信息、上户登记聚餐情况。

  截止目前,长沙县共该县已成立28家农村集体聚餐服务公司,承办3500余起农村集体聚餐,未发生一起群体性食物中毒事故,食品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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