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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西州提升旅游接待服务

来源:中国经济网 作者: 编辑:张广蓉 2016-07-21 10:14:09
时刻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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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两年以来,海西州旅游业呈现井喷式快速发展态势,为实现更好的发展,立足自身实际改善环境、挖掘潜力,推动旅游重数量规模、更重质量效益,为旅游企业营造健康有序的发展环境、为游客打造更加舒适便捷的旅游环境,海西州委、州政府决定开展海西州旅游接待服务提升年活动,提升旅游服务水平,提升海西旅游的美誉度、满意度,扩大海西对外知名度和影响力。

  活动目标

  通过开展海西州2016年旅游接待服务提升年活动,使全州旅游接待服务水平全面提升,涉旅单位和从业人员的接待意识、服务意识和品牌意识日益增强,旅游接待服务监督管理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旅游市场规范有序,旅游环境安全舒适,旅游服务质量全面提升,游客满意度明显提升,推动旅游业加快发展。

  活动主题

  强一流管理创一流服务树一流形象

  优化旅游发展环境促进旅游业加快发展

  工作步骤

  宣传准备阶段(2016年4月)

  各地区、各部门和涉旅单位结合具体情况,制定详细的行动计划,明确工作任务和职责分工。各宣传媒体制定宣传工作方案,开展旅游接待服务提升年系列宣传报道,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组织实施阶段(2016年5月-10月)

  各地区、各部门和涉旅单位根据实施方案和职责分工,科学安排,统筹调度,逐项实施,稳步推进。

  总结提升阶段(2016年11月-12月)

  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召开全州旅游接待服务提升年活动总结大会,对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探索旅游接待服务提升长效机制,巩固提升年活动效果。

  主要活动

  举行活动启动暨集中宣誓仪式

  4月28日(星期四)10:00,在全州八个地区统一举行旅游接待服务提升年活动启动仪式,开展统一宣誓、旅游推介及文艺表演等,营造良好氛围,调动涉旅单位积极性,动员社会各界共同参与旅游接待服务提升年活动,强化行业自律,规范旅游从业者经营行为,推进旅游业诚信体系建设,树立海西旅游新形象,推动旅游业健康发展。

  誓词:

  我宣誓,文明待客,公平交易,明码标价,合法经营,积极履行经营者法定义务,为游客提供优质、安全的服务,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不以欺诈牟利,不以不正当经营手段破坏旅游市场秩序,树立全州旅游行业合法经营、公平竞争、诚信待客的良好风气,提高海西旅游接待服务水平,为树立海西旅游形象做出积极贡献。

  开展旅游市场集中整治工作

  5月份,在全州开展旅游市场集中整治活动,加大综合执法检查力度,彻底整治旅游市场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依法严惩违法行为,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全面提升旅游接待服务水平和游客满意度。

  开展“中国旅游日”主题活动

  5月19日前后,以“旅游促进发展,旅游促进扶贫,旅游促进和平”为主题,集中开展2016年“中国旅游日”活动,广泛开展旅游公益惠民、旅游诚信经营、文明出行等主题活动。

  开展“文明旅游”宣传活动

  7月-9月,面向游客广泛开展“文明旅游、理性消费”宣传活动。

  开展旅游接待服务大检查

  7月-9月,对旅游景区、旅行社、酒店、宾馆、购物商店、农家乐(牧家乐)等进行明查暗访,对旅游市场进行专项整治,严查扰乱旅游市场秩序和降低服务质量的行为,提升服务水平。

  开展“十一”黄金周旅游市场整治行动

  9月底,开展“十一”黄金周假日旅游安全大检查和假日旅游市场规范整顿。(州旅游局牵头负责,各地区政府和州经信、发改、公安、交通、文体广电、商务、市场监管、税务等部门配合)性消费”宣传活动。

  选树旅游接待服务先进典型

  5月-10月,挖掘评选旅游接待服务提升年活动中涌现的先进典型,广泛宣传报道先进经验,不断优化旅游市场环境。

  开展旅游接待服务“回头看”活动

  10月份,梳理和研究全州旅游接待服务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限期整改。

  重点任务

  提升旅游景区接待服务水平

  提升乡村旅游接待服务水平

  提升旅行社接待服务水平

  提升导游接待服务水平

  提升餐饮接待服务水平

  提升旅游车船接待服务水平

  提升旅游咨询单位接待服务水平

  提升旅游购物场所接待服务水平

  职责分工

  各地区政府要按照“统一部署、属地管理、分级负责、齐抓共管”的原则,建立健全旅游综合协调、旅游案件联合查办、旅游投诉统一受理等综合监管机制,统筹旅游接待服务工作,进一步落实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制度,大力营造诚信经营、公平竞争、文明有序的旅游市场环境,加快形成全州一盘棋的旅游市场综合监管格局。

  旅游部门

  依法承担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服务质量、维护旅游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的责任;负责牵头组织对旅游市场秩序的整治工作;负责对强迫和变相强迫消费、违反旅游合同等违法违规行为的监管和查处;负责联合相关部门组织查处“黑社”、“黑导”等非法经营行为;主动配合参与打击涉及旅游行业的“黑车”、“黑店”等非法经营行为;负责对涉及其他职能部门职责的投诉及案件进行转办等。

  公安部门

  依法严厉打击在旅游景区、旅游交通站点等侵害旅游者权益的违法犯罪活动,及时查处强迫消费、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行为等。

  市场监管部门

  依法查处旅游市场中的虚假广告、误导宣传、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利用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商业贿赂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等。依法对旅游场所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实施安全检查,对涉及特种设备安全的投诉举报及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调查处理等。

  交通运输部门

  负责道路、湖泊运输市场监管,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负责对交通运输部门在管养公路沿线范围内依法设置的景区、景点指示牌被遮挡的投诉处理等。做好旅游旺季道路交通安全、疏导工作。

  文体广电部门

  负责对旅游演出、娱乐场所文化经营活动等方面的投诉处理和案件查处等。

  税务部门

  依法承担组织实施法律法规规定的税、费征收管理责任,力争税款应收尽收;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对从事旅游市场经营的纳税人偷逃税款、虚开发票等税收违法行为严厉查处,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等。

  价格主管部门

  负责旅游市场价格行为监管,严肃查处旅游行业经营者不执行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不按规定明码标价、欺诈宰客、低价倾销,以及达成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等问题。依法受理游客对价格违法行为的投诉举报,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整顿规范旅游市场价格秩序等。

  商务部门

  协调有关成员单位,针对旅游纪念品市场侵权假冒问题,加大市场监管力度,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等。

  网信部门

  依法清理网上虚假旅游信息,查处发布各类误导、欺诈消费者等虚假旅游信息的违法网站和账号等。及时发布交通、气象、票务、食宿、突发事件等旅游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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