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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无证经营药品案判处3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10万

来源:红网综合 作者: 编辑:汤琴 2016-07-15 09: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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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综合讯 据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消息 近日,株洲市食药监局2015年破获的一起无证经营药品案被株洲市荷塘区人民法院公开宣判。

  2015年3月30日,株洲市食品药品稽查支队联合株洲市荷塘区公安局协作端掉一处无证经营药品窝点。当事人杨宗雄,2014年1月至2015年3月期间,冒用多家公司业务员身份,在家自制电脑模板、自行打印销售清单,在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将自行采购的药品销售至株洲辖区41家药品经营单位。

  2016年7月4日,株洲市荷塘区人民法院对杨宗雄非法经营罪下达了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如下:一、被告人杨宗雄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宣告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二、没收被告人杨宗雄非法经营中的库存药品拍卖款53400元,上缴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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