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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水季节多蘑菇中毒 武汉食药监发安全警示

来源:长江网 作者:吴晓敏 王晴 编辑:汤琴 2016-07-06 09:39:22
时刻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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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江网讯(记者 吴晓敏 通讯员 王晴)近日,我市持续暴雨,空气十分潮湿,使得野生蘑菇进入生长旺盛期。全国其它地区已出现普通市民吃野生毒蘑菇中毒的事件,甚至有人因此不治身亡。与此同时,网上也流传出不少关于毒蘑菇如何鉴别的文章。对此,武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醒消费者网上流传的毒蘑菇鉴别方式不可靠,为了杜绝食用野生蘑菇引发的食物中毒,市民千万不要采摘和食用野生蘑菇,如果发生蘑菇中毒现象应尽快就医。
  
  据了解,不少市民依照网上的流传的一些“鉴别方式”,来前往公园或树林里采摘食用野生蘑菇。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表示,这些方法均不靠谱,市民不要采信,切记不可私自采摘食用野生蘑菇,目前没有简单易行的方法鉴别野生毒蘑菇是否有毒,预防毒蘑菇中毒的根本办法就是不要采食野生蘑菇,以免发生意外,危害身体健康甚至生命安全。
  
  根据国家卫计委近三年《全国食物中毒事件情况的通报》,有毒野生蘑菇中毒死亡人数占食物中毒死亡总数的比例最高。2015年,全国因野生蘑菇食物中毒死亡65人。
  
  市食药监发布野生蘑菇采摘食用警示
  
  1.充分认识毒蘑菇的危害。
  
  毒蘑菇毒性成分复杂,中毒表现各异,主要有恶心、呕吐、流涎、流泪、精神错乱、急性贫血、黄疸、脏器损害等,严重者可死亡。食用毒蘑菇中毒症状严重,发病急,死亡率高,目前,毒蘑菇中毒尚无特效疗法。
  
  2.切勿采、食野生蘑菇。
  
  有食用野生蘑菇习惯的消费者,不要轻信民间或网传的一些没有科学依据的毒蘑菇鉴别方法,不采食野生蘑菇或来源不明的蘑菇,也不要购买个人采摘售卖的蘑菇。对于市场上售卖的野生蘑菇,也不能放松警惕,尤其是没吃过或不认识的野生蘑菇,不要轻易食用。
  
  3.食品经营者要严把进货关。
  
  各类餐饮单位、食堂等要加强自我管理,严格把好原料进货关,进货渠道要正规,并做好原料进货登记台账;严禁采摘、采购野生蘑菇,严禁使用野生蘑菇作为食品原料;对可食用的蘑菇要严格挑选,避免有毒有害物质混入其中。
  
  4.发生食物中毒时要及时处置。
  
  消费者误食野生蘑菇出现疑似中毒或中毒症状的,应尽快到医疗机构接受治疗。尽早采用催吐、洗胃、导泻、灌肠等方法,迅速排除毒素,同时还应保留病历和化验报告等相关资料;食品经营单位一旦发生毒蘑菇引起的食品安全事故,应立即配合救治患者并及时拨打12345或12331报告相关部门,做好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谣言一:鲜艳的蘑菇都是有毒的,无毒蘑菇颜色朴素。
  
  事实上,有许多剧毒蘑菇也和普通无毒蘑菇一样,拥有朴实的外表。例如被称为“毁灭天使”的白毒伞,就是世界上毒性最强的大型真菌之一。但外表看来,白毒伞具有光滑挺拔的外形和纯洁朴素的颜色,还有微微的清香,和无毒蘑菇无异。
  
  谣言二:可食用的无毒蘑菇多生长在清洁的草地或松树、栎树上,有毒蘑菇往往生长在阴暗、潮湿的肮脏地带。
  
  事实上,蘑菇都没有叶绿素,都喜欢生长在潮湿的环境中,其毒性与生长环境并无太大关系。刚刚提到的“毁灭天使”白毒伞就是生长在干净整洁的树林里,却有剧毒。
  
  谣言三:毒蘑菇往往有鳞片、粘液,菌杆上有菌托和菌环。
  
  的确,许多有毒的鹅膏属菌类都具有以上三条特征。然而,也有一些有毒蘑菇具有高级“伪装术”。如亚稀褶黑菇表面光滑,没有鳞片和粘液,菌杆上也没有菌托和菌环。然而,误食以后,会导致溶血症状,严重时可能因器官衰竭致死。
  
  谣言四:毒蘑菇虫蚁不食,有虫子取食痕迹的蘑菇是无毒的
  
  事实上,早在1996年,法国科学家NormanMier等人报道了用黑腹果蝇在175种野生蘑菇中筛选潜在的生物农药来源的研究,结果表明其中大多数对果蝇致命的蘑菇对人是无毒的。也有一些对蚊虫无害的蘑菇,却对人有致命伤害。例如豹斑鹅膏经常被蛞蝓取食,但人类吃了就会中毒。
  
  谣言五:毒蘑菇与银器、大蒜、大米或灯芯草同煮可致后者变色;毒蘑菇经高温烹煮或与大蒜同煮后可去毒。
  
  这个鉴别方式毫无科学依据,纯属“想当然”的结果。2007年广州发生的一起误食致命白毒伞事件中,受害人就曾经用上述方法验毒。事实上,大蒜并不能起到解毒作用,银器等也不会在与毒蘑菇同煮时变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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