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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强化属地管理责任。落实镇(街道)政府对辖区食品安全负总责的属地管理责任,召开了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会议和农村食品安全治理工作调度会议,明确了工作任务,与乡镇(街道)签订食品安全年度目标管理责任书,各乡镇(街道)分别与辖区内的行政村、社区签订食品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为全面推进农村食品安全各项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是强化部门监管责任。下发《醴陵市深化农村食品安全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召开农村食品安全治理工作调度会,明确各监管部门工作责任。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局、农业局、畜牧局、公安局、教育局等部门以开展“清源”、“净流”、“扫雷”、“利剑”四大行动为抓手,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了学校及周边、安全米粉工程、“查无证、清死角、端窝点”、集体聚餐(酒席)、农产品、农业投入品等专项整治,以及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检工作。
三是强化宣传引导。各镇(街道)、各相关部门深入农村田间地头开展现场咨询和普及食品安全常识活动,同时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短信等宣传媒介,通过农民喜闻乐见的方式宣传普及食品安全知识,印制食品安全宣传资料和聚餐(酒席)指导资料并发放到户,制作宣传板报24块,发放宣传资料1万份,营造了良好食品安全氛围。
四是强化督查考核。为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市食安办将不定期对相关责任部门工作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督查,对在农村食品安全治理工作中发现的责任不落实、监管不作为、情况不报告、问题不解决、敷衍塞责的单位和人员进行通报。同时,将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治理工作列为年度食品安全工作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