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刻新闻
—分享—
《通知》要求,各市州局要明确核查处置工作牵头部门、责任人员、工作措施、进度安排,建立健全工作台账,对每一个不合格批次食品生产、经营环节实行动态“销号”管理;要按照“谁处置,谁公开”的原则,将不合格产品核查处置中所涉及的调查处理、产品控制、违法行为查处、原因排查以及企业整改等有关内容通过本单位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告,并按照一批次一报告的原则,将不合格产品核查处置情况书面上报。省局将不定期对各地核查处置工作落实情况进行通报,对一些重点产品、重点问题核查处置案件适时开展督查督办,对未能连续按期完成核查处置任务的单位进行约谈,对工作开展不力、失职渎职、违法违纪等情形造成重大影响的,依法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通报及督办等情况纳入年度考核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