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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药监总局:坚果炒货食品的消费提示

来源:红网综合 作者: 编辑:汤琴 2016-06-21 09:3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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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综合讯 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网消息 坚果炒货食品是指以坚果、籽类或其籽仁等为主要原料,经加工制成的食品。常见的坚果包括瓜子、核桃、开心果、腰果、榛子等,鱼皮花生、琥珀桃仁、怪味豆等食品也属于坚果炒货。
  
  一、坚果炒货品类繁多,每一种都含有不同的营养成分,消费者可以根据自己的营养需求以及口味,变换、搭配种类选择购买,这样营养更均衡。
  
  二、在购买坚果炒货时应选择合适的规格(净含量),最好能在短时期内吃完。无壳坚果如核桃仁应尽量在1周内吃完,有壳类如瓜子、榛子等可适当延长,但久存会影响口感、味道,同时会损失其营养价值。
  
  三、坚果炒货含有丰富的脂肪,尤其是不饱和脂肪酸较多,容易氧化产生哈喇味。应当密封避光储存,远离高温和火源。
  
  四、对花生、腰果等产品过敏的人群,应注意根据自身体质选择,防止发生过敏现象。
  
  五、孩子应在家长的呵护下食用坚果、瓜子产品,应避免在儿童哭闹、大声说笑等时间食用,引发呛食而堵塞气管。食用硬质果壳的坚果如核桃、榛子等,应使用开壳夹等工具,尽量不要用牙嗑,以免伤害牙齿。
  
  六、如果吃到霉变、发苦的坚果,应立刻吐掉,并用清水漱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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