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在株洲开展“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
红网株洲6月16日讯(时刻新闻记者 沈梦艳)15日-16日,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韩永文带队省人大常委会食品安全“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组第一组,在株洲开展重点抽查。
期间,检查组实地检查了株洲市二中、天元区泰山路食药监所、盛世芙蓉河西店、唐人神集团,以及醴陵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局、仙岳山街道食药监管站、老百姓饭馆、人人乐都汇城购物广场等单位,并派出暗访组随机督查。
在下午召开的座谈会上,株洲市及天元区、醴陵市政府负责人和部分食品企业负责人等,先后就贯彻落实“一法一条例”进行了汇报。
针对株洲“一法一条例”宣传培训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强,配套法规、规章、标准有待完善;监管力量不足,基层监管能力和监管需求差距进一步扩大;基层监管所办公用房、执法车辆等缺乏,基层食品安全监管效能有待提升等问题和困难,检查组提出,要广泛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增强全社会食品安全意识和法治意识,严格落实责任,提高监管能力和水平,要进一步加大食品安全监管力度,并促进社会共治,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参与食品安全监管。
韩永文在座谈会上分享了15日晚在醴陵散步时,随机进到小店抽查食品安全的感受,他说人们对食品安全防范意识在增强,经营者重视起了食品安全,对消费者负责任的意识也在提高。他指出,食品安全事关国计民生支柱产业的健康发展,也影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顺利推进。要以此次执法检查为契机,对照法律法规照镜子,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劲头,依法推进全省食品安全工作再上新台阶。
韩永文强调,要强化政府守土责任,进一步加快政府职能调整,特别是充实基层监管力量。要督促县级监管机构全面履职,推动组建乡镇(街道)监管机构和村(社区)协管员队伍,打通监管执法“最后一公里”。要强化部门监管责任,要紧盯“田间地头”,抓住重点行业、重点区域,深入排查和治理风险隐患、“潜规则”问题,加强应急能力建设,建立健全食品安全治理体系,织牢严密的“防护网”,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食品安全风险的底线。
此外,要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建立生产经营者首负责任制和质量安全责任追究制度,把食品安全与企业的“身家性命”牢牢捆绑在一起,一旦发生问题,要在经济上重罚、法律上严惩,使企业不想、不能、不敢以身试法。要建立“黑名单”制度,对不法生产经营者,依法公开其违法信息,使其“一处失信、寸步难行”,情节严重的要实行清退和行业禁入。同时,要强化社会共治责任,推动形成政府、企业、行业协会、社会组织、媒体、公民“六位一体”的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并进一步强化人大监督职责,形成合力,保障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在全省的有效实施,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