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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局组织执法人员组成两个检查小组,将对辖区内药品批发企业及药品零售连锁总部开展监督检查,重点检查是否存在十二种违法行为:包括药品经营企业为他人违法经营药品提供场所、资质证明文件、票据等条件;从个人或者无《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购进药品;伪造药品采购来源,虚构药品销售流向,篡改计算机系统数据;购销药品时,证、票、账、货、款不能相互对应一致的;未按照规定索取和开具税票等。
为保障专项整治顺利开展并取得实效,该局成立了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制定了整治方案,具体细化了整治措施安排,明确要通过开展集中整治,达到全面排查风险,深入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有效净化市场秩序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