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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得注意的是,即将落地的《办法》中第七条规定,申请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的“申请人”应当为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并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的生产企业或者拟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婴幼儿配方乳粉的境外生产企业。这意味着,“洋奶粉”也要过注册这道“关卡”来明确品牌和配方。据悉,在财政部公布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后给予相关解释表示,自2018年1月1日起,在我国销售的婴幼儿配方乳粉,包括通过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的婴幼儿配方乳粉,必须依法获得产品配方注册证书。
有业内人士表示,奶粉新政与跨境电商息息相关,但跨境电商目前处于“新政一年暂缓”期,在该期间,不管关于奶粉的新政如何变化,均不受影响。未来,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的奶粉将严格执行奶粉新政,必须进行产品配方注册。从企业运营角度出发,未来的奶粉进口业务在国外和国内注册“门槛”的双重压力下,跨境电商的保税进口模式压力难以为继,B2B的一般贸易形式+跨境电商直邮将成为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