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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喜旺食品违规使用复原乳
复原乳又称还原奶,是指把新鲜牛奶经过高温杀菌干燥制成奶粉后,再兑入一定比例的水或者牛奶还原成液态奶的乳制品。
近日,农业部发布新修订的《巴氏杀菌乳和UHT灭菌乳中复原乳的鉴定》标准(以下简称《标准》),自2016年4月1日起实施。该《标准》的修订出台,为监管违规添加复原乳提供了科学依据。
通报显示,宜昌喜旺目前生产液态乳产品种类有巴氏杀菌乳(3个规格)、调制乳(2个规格)、发酵乳(24个规格)、灭菌乳(1个规格)。经查看企业自查报告和现场检查发现,企业生产的部分发酵乳(11个规格),在生鲜乳收购和产成品销售出现波动的时候,存在使用复原乳替代部分生鲜乳作为原料但未按规定标识的情况,
对此,湖北省食药监局要求该宜昌喜旺按照规定开始整改更换标签,检查组要求整改情况及时报告宜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据了解,宜昌喜旺食品目前生产液态乳产品种类有巴氏杀菌乳(3个规格)、调制乳(2个规格)、发酵乳(24个规格)、灭菌乳(1个规格)。除了上述部分发酵乳(11个规格)存在使用复原乳替代部分生鲜乳作为原料但未按规定标识的情况,公司生产的巴氏杀菌乳(3个规格)、调制乳(2个规格)、部分发酵乳(13个规格)、灭菌乳(1个规格),未使用复原乳作为原料,标签标识符合有关规定。
检查组现场查验了宜昌喜旺食品生鲜乳收购记录、原料入库记录、投料记录、产品出库记录,记录完整。检查组现场选取2016年5月3日生产的液态乳计算物料投入产出情况,物料基本平衡。检查组现场选取2016年5月3日生产的巴氏杀菌乳计算物料投入产出情况,物料基本平衡。
武汉光明乳品复原乳标注不醒目
早在5月5日,湖北省食药监局就组织对武汉光明乳品有限公司复原乳标签标识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发现该企业生产7种规格的复原乳,分别为100克淳香酸牛奶、1.25公斤淳香酸牛奶、150克红枣发酵乳、160克红枣发酵乳、180克益生菌发酵乳、150克益生菌发酵乳、1.25公斤益生菌发酵乳,其中160克红枣发酵乳复原乳标注不醒目。
湖北省食药监局已要求武汉光明乳品有限公司整改,并整改情况反馈湖北省东西湖区食药监局。
据了解,3月4日,湖北省食药监局组织检查组按照《食品安全法》有关要求,对武汉光明乳品有限公司开展监督检查。
对此,湖北省食药监局检查组根据当前乳制品行业存在的风险隐患,向企业提出五条建议:
一、严格原料乳收购标准,在梅雨季节和夏天,要特别关注原料乳中黄曲霉毒素和致病菌的监控。
二、严格包装材料等辅料采购标准,对各种辅料要严格检验程序,防止辅料污染食品。
三、严格生产过程控制,在生产发酵乳、灭菌乳、调制乳时对辅料的投料进行控制,严格按照产品标准和配方生产,严格加工区空气洁净度。
四、严格出厂检验;严格出厂检验标准,实施标准规定项目检验。
五、检查组要求企业将灌装间操作人员工作服全部更换为连体式或一次性工衣,对清洁作业区微生物监测做到每周监测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