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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推行食药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

来源:中国医药报 作者:吴少卿 宋红霞 编辑:汤琴 2016-05-26 10:34:40
时刻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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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日前,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制定《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程序,促进依法行政,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
  
  《实施办法》由《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行政监督检查全过程记录实施办法》、《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行政许可全过程记录实施办法》、《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行政处罚全过程记录实施办法》3个文件组成,将“行政执法全过程”的程序界定为执法程序启动、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归档管理、监督与责任等6个环节步骤,将记录方式明确为文字和音像记录两种方式。
  
  据河北省局副局长张廷华介绍,《实施办法》注重与其他行政执法工作相衔接。与完善行政执法程序相结合,健全了表明身份、说明理由、听取申辩、调查取证、听证、审查决定、送达等执法程序,做到了流程清楚、要求具体、期限明确。与规范行政执法文书制作相结合,要求执法文书的制作必须规范、完整、准确。与提高行政执法信息化水平相结合,鼓励充分利用“互联网+执法”的技术建立行政执法信息化平台,将执法程序、自由裁量、执法文书、财政票据等方面的具体要求嵌入到行政执法信息平台中,将行政执法活动在执法信息系统中全程运转和全程记录。与信息公开相结合,要及时、准确地公开行政执法信息。
  
  《实施办法》明确行政执法全过程的主要程序分为:程序启动(依职权启动或依申请启动)、调查与取证、审查与决定、送达与执行四个环节,可以涵盖行政检查、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各类行政执法行为的执法程序。
  
  河北省局要求,将行政执法机关执法全过程记录情况纳入依法行政和执法评议考核,并明确了不落实有关要求的相关责任。(吴少卿 宋红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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