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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浏阳市政府应启动沈家大屋抢救性修缮

来源:红网 作者:徐海瑞 编辑:胡芳 2016-05-21 16:4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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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长沙5月20日讯(潇湘晨报记者 徐海瑞)专家多次呼吁,制定抢救性保护方案,文物修缮工程预算出台……自2006年以来,围绕浏阳市龙伏镇新开村沈家大屋的保护问题,社会多方持续关注,却终未能启动有效的保护行动,导致其多间房屋垮塌。

  作为湖南省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沈家大屋不仅被誉为“晚晴江南民居标本”,还留有近现代多处历史遗迹,其不可替代的文物价值已经专家证实。为此,5月18日-19日,本报持续报道沈家大屋破损及缺少维修的事实,引发众多关注。

  5月20日,湖南省文物局有关负责人就此回应说,该局一直关切沈家大屋的保护问题,并多次责成长沙市、浏阳市文物部门加强沈家大屋的日常监控和维修保护。不过,由于整体维修工程及所需资金较大,导致沈家大屋的维修工程迟迟未能启动。

  上述负责人告诉记者,根据《文物保护法》,非国有不可移动文物有损毁危险、所有人不具备修缮能力的,当地人民政府应当给予帮助;所有人具备修缮能力而拒不依法履行修缮义务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给予抢救修缮,所需费用由所有人负担。

  “目前来看,沈家大屋已经到了抢救修缮的关键阶段,根据《文物保护法》,浏阳市人民政府应该作为抢修主体,尽快启动抢救性修缮工作。”这位负责人表示,抢救性修缮工程启动后,湖南省文物局将视工程情况,从湖南省文物保护专项资金中适当拨付补助经费。

  2016年湖南省文物保护专项资金为7000万元,主要以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为支持对象,而全省省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达到800多处,这也让文物保护专项资金显得捉襟见肘。

  此外,2014年印发的《湖南省文物保护专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明确,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遵循“项目管理、合理规划、突出重点、分级负责”的原则,适当向少数民族地区、贫困地区倾斜,其申报流程也有明确规定:每年9月30日前以正式文件报省财政厅和省文物局,省财政厅根据资金分配方案,于次年6月30日前下达项目资金。

  目前,湖南省文物局已经收到浏阳市文物局《沈家大屋修缮工程立项报告》,正在进行审批程序。如果审批通过,文物部门将尽快制定沈家大屋修缮工程方案,并在此基础上形成工程预算,再进入资金申报程序。由此来看,这一过程将持续较长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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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南省文物保护专项资金申报程序

  1、项目申报单位提出申请并填报《省级文物保护专项资金项目补助申请表》,按属地原则将申请表及有关材料报项目单位所在地同级财政和文物主管部门。

  2、市州财政和文物主管部门负责对市、县申报项目进行初审,并填报《省级文物保护专项资金项目补助申请汇总表》,于每年9月30日前以正式文件报省财政厅和省文物局。

  3、省文物局负责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并提出具体实施项目的推荐审核意见商省财政厅。

  4、省财政厅和省文物局结合年度资金规模审核确定当年支持项目的资金预算分配方案。

  5、省财政厅根据资金分配方案,于次年6月30日前下达项目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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