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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山“七个一律”严守生态底线,大力保护湘江源头生态环境
湖南日报5月13日讯(记者 唐善理 通讯员 李先志)“湘江源头真是个好地方,天蓝、地绿、水甜!”5月11日,参加“绿色湘江·我们共同见证”的“绿色卫士”志愿者们,走进湘江源头蓝山,目睹满山翠绿和清澈溪流后赞叹不已。
蓝山县以建设国家主体功能区建设试点示范县、湘江源头区域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县为契机,将湘江源头流域近900平方公里的南部山区定位为生态经济区。严格划定禁采区、限采区,并出台了“七个一律”措施严守生态底线。即:一律不在禁采区设矿权、限采区逐步退出矿权;一律不准各种不具备手续的矿区动工开采;环保、生态、安监、水土保持等措施不达标的矿区一律关停;没有严格按住建部、质检总局规定要求达标的一律不准动工;没有达到相关设备、环保、安监要求的一律不准生产;超载超重的运输环节一律严处;监管部门监管不到位的一律严格问责。
今年5月6日,该县依法取缔了新圩镇双何村的非法小造纸厂,捣毁了舜水河畔东江村的电子垃圾焚烧场。据统计,“七个一律”实施3年以来,该县共搬迁或关停畜禽养殖场73家、中小企业25家。依法制止和强制取缔境内及县域交界地段污染严重的小炼油、小造纸、小冶炼等非法企业100余家,依法取缔河道和耕地非法采砂、吸砂场36处。
该县从2010年以来为治理和保护湘江源头生态在绿化造林、污水处理、垃圾处理、重金属污染防治等方面共投入15.7亿元;积极实施退耕还林战略和公益林保险制度,保险费由政府补贴90%,全县包括水源涵养林在内的公益林全部纳入森林保险范围。公益林补偿资金逐年增加,全县河流水质按功能区100%达标,重点生态功能保护区、自然保护区等生态功能基本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