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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要求:一是食安委各成员单位要把执法检查工作作为推动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动力,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召开专题会议部署,制定执法检查迎检工作方案,确定专门机构牵头,安排专人负责,明确具体责任,落实具体任务和措施,确保执法检查迎检工作有序有效。二是要对照各自职责,根据执法检查重点内容,明确时间节点与标准要求,开展好执法检查自查自纠,找准薄弱环节、逐条逐项分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到位。三是要以执法检查为契机,切实解决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遇到的困难、问题和矛盾,提高监管能力和行政执法水平。同时要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的频次及监管执法的力度,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直接最关注的食品安全问题,努力提高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的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