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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日起,“营改增”试点全面推开,试点范围扩大到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本次改革将确保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并将不动产纳入抵扣范围。
为了当天能顺利开出“营改增”后销售不动产和出租不动产增值税发票,泸溪县地税局办税大厅、征管科、税政科及信息中心工作人员取消五一长假进行设备调试及预约代开和熟悉等工作;收集整理近期税务总局下发的“营改增”税收业务政策并统一印制,发放到全局税管员和办税员手中;及时向纳税人发放“致全国营改增纳税人的一封信”、税控收款机转换事项表等。
与此同时,泸溪县地税局设立专门服务电话,安排人员负责受理并主动提供政策咨询。通过现场解答、电话告知、网上交流等方式,积极为纳税人解答“营改增”的有关问题,指导办理各项业务。
“营改增”税制改革首日,泸溪县联合办税大厅窗口人员精神饱满、服务优质、保障良好,涉税业务受理情况平稳,窗口及电话咨询量明显增加,咨询问题集中在“营改增”涉税业务流程、需要提交的相关资料以及税率税负等方面。当天,泸溪县地税局共受理代征增值税业务3笔,代征税款12861.95元,减免增值税21383.57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