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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阳市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5月1日顺利启动

来源:红网 作者:戴怡荣 肖拥华 王易华 编辑:周芬 2016-05-03 09:0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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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邵阳站5月3日讯(分站记者 戴怡荣 通讯员 肖拥华 王易华)5月1日零时,在邵阳市洞口县国税局办税服务厅,邵阳市营改增增值税专用发票成功开出一张价税合计金额为30万元的发票,这标志着邵阳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工作顺利启动,运行多年的营业税正式退出历史舞台。
  
  5月1日零时,发票号码为00014861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缓缓打出。在场的工作人员以欢呼和掌声庆祝邵阳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工作走出了实质性的第一步。这张发票的价税合计金额为30万元,发票项目为建筑安装服务。这是洞口县竹市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向辣妹子食品有限公司提供建筑服务申请代开的专用发票,执行的是3%的增值税征收率,应缴税额为8737.86元。
  
  与此同时,《增值税普通发票》也相继由纳税人自开和国税局代开成功。自开《增值税普通发票》发票号码为02981701,发票的价税合计金额为99.8万元,这是湖南东方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为邵阳市棚户区改造开发有限公司提供建筑服务自开发票,执行的是3%的增值税征收率,应缴税额为29067.96元。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发票号码为00522001,发票的价税合计金额为5150元,这是纳税人邓跃明为邵阳市景铭仓储有限公司申请代开的发票,执行的是生活服务业小规模纳税人3%的增值税征收率,应缴税额为150元。
  
  2016年5月1日起,“营改增”试点全面推开,试点范围扩大到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并将不动产纳入抵扣范围,不论是制造业、商业等原增值税纳税人,还是“营改增”试点纳税人,都可以抵扣新增不动产所含增值税。邵阳市国税局介绍,此次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邵阳市新纳入“营改增”试点的纳税人有11024户,其中一般纳税人407户、小规模纳税人10617户,从当日开始,纳税人将享受到全面推开营改增带来的红利。
  
  截至2016年5月1日上午8:00,全市共有23户新试点纳税人开具了增值税发票,其中,由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4份、增值税普通发票5份,由试点纳税人自开专用发票1份、普通发票31份;开票金额45.72万元,应缴增值税税额30022.0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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