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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界市出台《小餐饮安全经营规范》

来源:红网综合 作者: 编辑:实习编辑 余艺丹 2016-04-29 15:3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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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综合讯 据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消息 近日,张家界市食药监局、市环境保护局、市城管局联合制发了《张家界市小餐饮安全经营规范》。出台该规范是张家界市着力强化小餐饮监管、提高餐饮品质、树立餐饮品牌,建设法制张家界而进行的一项有益探索,也是张家界市在全面总结2015年武陵源“门前灶”餐饮整治试点经验的基础上作出的重要部署。
  
  去年3月以来,该市在武陵源区率先试点开展小餐饮综合治理,对辖区内68家小餐饮服务单位进行了“门前灶”、“明厨亮灶”改造,取得明显成效,得到市委市政府和省食药监局的高度认定和赞同。
  
  规范共五章三十条,分为总则、经营场所、设施设备要求、安全管理要求和附则,明确了小餐饮是指有固定经营场所且经营场所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不含50平方米)的餐馆、小吃店、快餐店、饮品店,包括实行网络订餐的餐饮食品加工场所。规范要求经营场所选址距离污染源25m以上;有食品专用冷冻、冷藏、清洗、消毒等基本设备设施,产生油烟的小餐饮店应当安装油烟净化设施;规定小餐饮单位应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索证索票制度,大宗食品原料定点采购制度等。同时,该规范还对小餐饮从业人员、产品贮存保管等方面作出了具体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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