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首页 | 新闻热线 | 在线投稿
当前位置:

2.5万吨!印尼棕榈液油因砷超标被退货

来源:新华网 作者: 编辑:实习编辑 余艺丹 2016-04-29 09:28:27
时刻新闻
—分享—
  新华网北京4月29日电(李楠)4月28日,质检总局公布2016年3月份不合格进境食品名单。其中20批次来自印度尼西亚的进境食品因产品质量不合格被通报,涉及棕榈液油和苹果、草莓、芒果等口味的果汁饮料,共计约24999吨;砷超标、超范围使用营养强化剂维生素A为其不合格的主要原因。
  
  通报指出,7批次的棕榈液油因砷超标被质检总局通报。新华食品统计发现上述7批次的不合格进境棕榈液油共计24998吨,占印度尼西亚进境食品总重量的99.9%。
  
  据了解,砷俗称砒,是一种广泛分布于自然界的非金属元素。长期低剂量摄入砷化物,会导致慢性砷中毒,引起神经衰弱症候群等;砷中毒对人体皮肤、神经系统、心血管、肝脏及肾脏等均有一定程度的负面影响。
  
  名单显示,上述7批次的棕榈液油的生产商为PT.MASKAPAIPERKEBUNANLEIDONGWESTINDONESIA;进口商分别为侨建工贸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江苏国泰华泰实业有限公司、华东油脂工业(泰兴)有限公司、富锋生物能源(泰兴)有限公司等四家公司。
  
  新华食品通过查询发现:侨建工贸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属于侨建集团,该集团自营和代理植物油、天然橡胶、羊毛等工农业生产和日常消费的大宗商品;华东油脂工业(泰兴)有限公司主要从事大豆油和棕榈油等植物油脂的生产加工;富锋生物能源(泰兴)有限公司(隶属于香港并丰集团)为外商投资企业。
  
  名单还显示,13批次的标注为福建省厦门华帆科技有限公司进口的苹果、草莓、芒果口味的果汁饮料,因超范围使用营养强化剂维生素A被质检总局通报。
  
  我国食品添加剂标准规定营养强化剂是推荐性标准,不是强执行标准;营养强化剂超过推荐性标准不一定有害,主要还需要明确具体物质、具体标准的食用量多少。
  
  质检总局表示,针对20批次来自印度尼西亚的不合格进境食品是在入境口岸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时发现,都已依法做退货或销毁处理,这些不合格批次的食品未在国内市场销售。
  
  附3月份印度尼西亚不合格进境食品名单:

阅读下一篇

返回红网首页返回专题频道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