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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全省各级食药监部门强力推进药品GSP即《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不断加大药品流通监管力度,市场秩序持续改善,但少数企业钻监管法制机制不健全的空子,采取擅自篡改计算机数据等各种隐蔽手段,规避执法检查,挂靠、走票、虚构药品销售流向、未按冷链要求储存运输药品等违规经营行为时有发生,容易造成安全隐患。
针对以上突出问题,湖南食药监部门将对经营规模与实际销售额存在明显差异的企业、医疗机构临床使用量较大的单一品种的供货企业、个别药品购销价格明显不符合市场行情的企业、频繁变更行政许可事项的企业、经营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等国家专管药品的企业、有冷链药品经营范围的企业,以及农村、城乡结合部、医院周边的零售药店等7类企业进行重点整治。
根据专项整治行动方案,5月底以前,全省所有药品经营企业要完成自查自纠,企业法人代表要向当地食药监部门署名报备自查及整改报告。6至7月,各市州食药监局对本辖区企业开展专项检查和飞行检查。8月,省食药监局根据各地检查情况进行随机抽查。
湖南省食药监局要求各级食药监部门务必严格检查、严厉处罚,对问题深查深究,一查到底,决不手软。对严重或屡次违反药品GSP的,按照管辖权限,及时依法依规撤证或吊证;对违法违规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责。
据了解,药品流通领域“挂靠”行为,就是无证人员以有证企业的名义,并利用其提供的便利条件从事药品经营活动;“走票”行为,则是无证人员借用有证企业的票据、证照,在支付一定的税款及费用后,使其药品销售行为合法化的行为。药品流通领域“挂靠”、“走票”,不仅严重扰乱药品市场秩序,而且造成药品质量管理“体外循环”,极易发生销售假劣药品等违法犯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