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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高新地税完善代征增值税和代开发票工作

来源:红网 作者:贺进 王瑛 毛霞 编辑:胡芙 2016-04-28 19:1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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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湘潭4月28日讯(通讯员 贺进 王瑛 毛霞)4月27日,湖南省地税局党组成员、总会计师龙晓清率纳税服务处、人事教育处相关负责人一行,来到湘潭市高新区地税局办税服务中心,了解高新地税推进“营改增”工作进程,现场查看地税金三系统正式生产环境下,代开、代征个人房屋租赁增值税专用、普通发票及税款的全业务操作流程。
  
  在详细询问了国地税通过“金税盘”实现数据传导,各基层局对应联合实现业务衔接等具体情况后,龙晓清指出,要最大可能地方便纳税人。国地税要协调配合,实现无缝对接,以此来确保税制转换后征税机关、征税地点、征税环节不变,确保税款按时足额缴纳入库,把改革对社会和纳税人的影响减少到最小;要最大限度地解决金三运维问题。及时将实际操作中出现的问题上报省地税运维组,通过对系统的进一步完善,切实解决“不能自动换算含税价格”等问题。同时要最大程度地做好票证安全。明确一个代征单位一个专人领购发票,每个代征点每次根据预先估计的业务量申请领购一个月用量的发票,并安排专人专柜保管。
  
  地税代征二手房交易和销售不动产税款和代开增值税发票是推进“营改增”试点、深化部门合作的重要内容。随着5月1日的日渐临近,营改增试点在湘潭全面推开进入倒计时。
  
  为确保4月28日前在生产环境中完成模拟开票,湘潭高新区地税局切实履行职责,全面加大税收宣传,密切加强与国税局的协调配合,顺利完成全流程业务测试。一是登记维护“特定发票人员”。4月25日,高新地税迅速与对应联合的岳塘区国税局衔接,将持有地税税控盘的纳税人作为“特定发票人员”,在国税金三系统中登记维护该局代开发票信息;二是安装领取“金税盘”及发票。4月26日,协调国税安排人员在高新地税安装“金税盘”(税控专用设备),并完成调试工作,确保了代开发票的顺利领用,首次领用增值税专用及普通发票15份;三是增设推行“联合办税窗口”。组织业务骨干力量参加全市地税系统“营改增”委托地税机关代征代开业务培训,在办税服务厅内升级排队叫号系统,增设“联合办税窗口”,推行国地税“全能一窗式”服务,通过“一人一窗一机”办税模式,实现窗口业务深度整合,全面提升办税能力。
  
  4月26日,高新地税协调对应国税机关进行正式生产环境模拟操作,成功模拟代开全市第一张“个人房屋出租缴税业务”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实现数据一次采集、后台同步、票据开出、网络传送,标志着全市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委托地税代征业务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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